莫名“被结婚”10年 市中院提出司法建议纠错
2023-05-31 11:33:24
来源: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陈碧霞 对超过最长起诉期限的冒名婚姻登记案件如何处理?市中院能动履职,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2002年3月,陈某与温某登记结婚;2005年8月,双方办理离婚登记。2004年4月,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他人冒用“陈某”的身份信息与案外人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婚姻登记,民政部门经审查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并颁发结婚证。2014年,陈某申请再婚登记时发现被冒名婚姻登记行为,后一直向地方民政部门申请更正未果。因该行为严重影响陈某购房、子女入学和再婚登记,陈某遂于2021年4月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民政部门于2004年4月作出的冒名婚姻登记。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庭前会议初步审查认为,陈某的起诉虽已超过最长起诉期限,但其被冒名婚姻登记的问题,因长久未得到解决,已严重影响到正常生活,案涉行为应当予以纠正。为实质化解纠纷,法院组织地方民政部门召开协调会议,厘清案件事实,商讨争议化解方案。最终,由法院通过向婚姻登记机关发送撤销婚姻登记司法建议书的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主动纠错。地方民政部门对2004年4月的颁证行为重新进行审查,决定撤销该婚姻登记并注销结婚证、更正相关信息。2022年7月,陈某以案件争议已实质化解为由申请撤回起诉,市中院作出裁定予以准许。
办案法官表示,本案是法院能动司法、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在当事人提起的行政诉讼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的情况下,通过司法建议书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主动纠错,为处理冒名婚姻登记类行政案件,尤其是超过法定起诉期限类案件,提供了示范和解决思路。
上一篇: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