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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贵猫“货不对板” 宠物店主“吃官司”

2023-04-21 10:00:11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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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郭利花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陈碧霞 1.5万元买来的高价宠物猫经检测“货不对板”。日前,连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宠物交易引发的纠纷,判决解除双方口头达成的买卖合同关系。

去年4月,连平县的阿杰前往当地的阿锋猫舍,买下了两只宠物猫。不过,将宠物猫接回家后,阿杰对其中一只售价1.5万元、巧克力色金渐层猫的品种有所怀疑,遂采集了这只猫的基因样本送到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店主声称的这只巧克力色金渐层猫“货不对板”。

“我第一时间找店主讨要说法,从其态度就可断定这个检测结果不可能是假的,感觉就是上当受骗了。我说我只退这一只猫,便宜一点退给我都可以。”当事人阿杰说。

阿杰随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店主返还其购猫款1.5万元及支付3倍惩罚性赔偿金4.5万元。连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店主可能存在欺诈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判决解除双方口头达成的买卖合同关系。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口头约定买卖宠物猫等事宜并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本案中的猫不属于巧克力色金渐层猫,不符合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导致阿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所以阿杰请求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返还购猫款1.5万元,合法有据。”连平县人民法院法官赖爱东说。

关于阿杰主张的3倍惩罚性赔偿金,赖爱东说,阿杰没有证据证明店主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导致阿杰作出购买决定,且阿杰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经营者的宣传内容应当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识别水平,阿杰主张3倍惩罚性赔偿金,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

赖爱东表示,此案提醒消费者在宠物买卖交易过程中,双方需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宠物的价款、数量、品相、品种、毛色、基因标准、违约责任等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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