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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城区检察院召开首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

2021-12-03 09:17:08 来源:河源日报 刘烨华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日前,源城区检察院召开首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经营罪的犯罪嫌疑人罗某是否有继续羁押必要进行听证。这是2021年11月11日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后,源城区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为深入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切实降低审前羁押率采取的具体行动。

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和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辩护律师应邀到场参加听证。会上,检察官首先向听证人员介绍了案情和证据分析。2021年期间,程某为非法获利,从广西、佛山等地购入眼镜王蛇、猪獾、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然后转手出售给曾某等人。程某的妻子罗某知悉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并参与了收款、记账等工作,其行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经营罪。综合考虑到所销售的眼镜蛇为人工饲养,不是纯野生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罗某系从犯,情节较轻,且罗某系3个未成年人的母亲,最小的孩子仅6岁,其丈夫已被羁押,3个小孩急需照顾监护。罗某自愿认罪认罚,有合适保证人的担保,不予羁押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检察官拟对其变更强制羁押措施。

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检察官的介绍后,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评议,一致同意对罗某变更强制羁押措施。会后,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本次羁押听证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检察机关以听证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是以人民为中心、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

此次听证会是源城区检察院召开的首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是该院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合理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指导意见,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办案中的重要体现。以听证形式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传递了检察温度,更好地实现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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