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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多部门联合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含加装电梯)审批服务实施细则

改善人居环境 提升城市品质

2021-11-30 09:13:01 来源:河源日报 梁驱远

○本报讯 记者 梁驱远 近日,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制定《河源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含加装电梯)审批服务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服务,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细则》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含加装电梯)工程建设项目采取了系列优化审批措施。如实行老旧小区改造方案联合审查,对项目可行性以及各项技术指标一次性提出联合审查意见,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调整的项目,可用已有用地手续等材料作为土地证明文件,无需再办理用地手续;不改变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外立面结构,且不影响建筑安全的项目,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主管部门在改造方案联合审查时出具免于办理意见;对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可由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出具告知承诺函,实行承诺后补;加装电梯项目不需办理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等。

《细则》实施后,将极大地提高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批效率,更好地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提高老旧小区宜居、便利和舒适性,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建设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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