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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法院十项执行举措彰显司法温度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2021-11-30 09:12:36 来源:河源日报 刘烨华 沙巧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沙巧 为深入推进执行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服务宗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推出十项执行举措,不断规范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执行速度、力度和温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市中院研究制定《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规范》,明确繁案、简案标准,成立快执团队和普执团队,促使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今年以来,市中院共分流繁案210件、简案507件,案件办理平均用时缩短了22天。

全面推行“阳光执行”。通过智慧执行APP、综合办案系统、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执行指挥中心等平台,智能化向当事人推送立案、执行通知、查控、限制消费等执行流程节点信息,不断畅通当事人线上查询案件进度、反映执行情况的渠道,提升执行办案透明度。

拓宽司法协作范围。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加强与其他地市法院的沟通联络,建立联动执行机制,共同破解异地执行难问题。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对外地法院进行事项委托816件,接受事项受托4027件,办结平均用时9.14天。

依法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尽量采取“封权属”“禁流转”“可使用”等手段,充分发挥执行担保功能,保证被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正常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企业、个人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今年以来,全市法院采取“活封”措施的案件共292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720人,限制高消费6262人次。

规范评估与拍卖程序。鼓励采取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确定财产处置的参考价。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有1433件案件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87件,成交额3.62亿元,标的物溢价率13.18%,案拍比3.9%,暂列全省第四名。

高效处理执行争议。加强执行监督,依法及时审查是否存在超标的、错误查封、违法冻结、划扣、拍卖以及拘留、罚款等执行争议。

为案款发放“提速”。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开展案款集中发放行动,确保执行案款收发公开透明、及时高效、全程留痕。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发放案款7712笔、9.5亿元,案款发放平均用时从46.73天缩短至26.43天。

对“三农”“三养”、涉民生等案件,开通绿色执行通道,倾力“解民忧、兑民利”。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拘留24人,罚款15万元,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罪移送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人,为涉民生案件当事人执行到位4328.78万元。

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对追索医疗费、赡养费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尽快兑现胜诉权益;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57名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金额达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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