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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老人进店休息离世 店主帮扶赔了1.9万元

2026-08-25 09:54:53 来源:河源日报

8月23日,湖南一老人因身体不适进牌馆休息晕倒,店主帮扶送医后老人离世遭索赔引关注。

店主儿子称,当时老人在店外不舒服,就进棋牌店休息,一分多钟就晕倒了,他妈妈帮扶送医后老人还是不幸离世,随后老人家属向他们索赔,双方协商两次,赔偿金额从10万元降到1.9万元后协商成功。

记者从辖区派出所获悉,双方已协商成功,赔偿款已支付,如对结果有异议可提起民事诉讼。(据《新京报》)

黄剑锋

这场调解的结局,看似息事宁人,实则是对善意的惩罚,更是对无赖的纵容。我个人极为厌恶这种“和稀泥式”或者“维稳式”的调解,因为整件事的是非对错本就一目了然,正义不应该为这些无赖让步,一小步都不行。如果谁闹谁有理,“抬尸堵门”就能够让无过错者“出血”,那么下一次被“勒索”的,可能就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个。既然认定店家无责,那对“抬尸堵门”的滋事威胁,是不是应该按治安甚至是刑责去定责。我们的法律不是有条“寻衅滋事”的罪名吗?“抬尸堵门”算不算“寻衅滋事”?我觉得算。

黄世军

老人进店借坐歇脚,一分多钟晕倒,老板娘一把扶起、立马拨120送医,结果人没救回来,家属开口就索赔10万元,拿“抬遗体堵门”施压,逼得店家在派出所签了1.9万元“人道主义补偿”才脱身。呜呼哀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84条“好人条款”写得明明白白:自愿紧急救助,不担责。老人是自身基础病发作,警方已认定店家零过错,这钱不是赔罪,是“花钱买清净”。鄙人认为,调解可以讲人情,但不能把“善意”和“担责”和稀泥搅一块儿。今天让扶人的掏钱息事,明天路人倒在街边谁还敢伸手?善良不是提款机,好人不能总为别人的悲痛买单。

陈剑州

这事让人瞬间想起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两件事隔了20年,病灶却是同一个:当司法把“善意”当成“心虚”的推论点时,好人就会在自证清白里被拖垮。当年彭宇案里法官的那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已经成为司法史上永远的耻辱。也正是从那时起,人们越来越不敢做好事了,碰到老人摔倒都躲得远远的。这不是心狠,而是一个时代的心病。而湖南这起案件,甚至连碰撞都无从谈起,只剩下“在谁地盘出事谁负责”的混账逻辑。这无异于鼓励“谁横谁有理”“谁闹谁有理”,当讹人者以零成本高收益脱身时,下次遭殃的就可能是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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