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纲护一湖碧水
本报评论员 黄世军
8月13日,广东省环万绿湖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协作推进会在河源举行。韶关、河源、惠州三地中院共同签署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省高院同步出台《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建设的工作意见》。这是继省委、省政府出台重要文件部署环万绿湖“湖泊+”绿色发展区(下称绿色发展区)建设之后,绿色发展区迎来的又一标志性事件——跨域司法协同从“单兵突进”走向“流域共治”,为省级战略落地进一步筑牢法治屏障。
万绿湖不是一城之湖,其库体水面主要在河源市东源县境内,但汇水区跨河源、韶关、惠州三市,承载着粤港澳大湾区近5000万居民饮用水安全。绿色发展区建设作为省级战略,覆盖河源一区五县及韶关新丰、惠州龙门部分区域,总面积8389平方公里,明确“大湾区水生态产品重要供给地、全国知名水科技产业集聚地、国内一流水文化体验目的地、践行‘两山’理念实践样板”四大定位。而法治则是这一切行稳致远的底线保障。没有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再好的“湖泊+”蓝图也难免在跨界治理、案件管辖、生态修复上卡壳和搁浅。
战略之“大”,首先倒逼治理之“统”。过去“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窘境和“一地执法、跨界无解”的困局,必须靠立法协同、司法协作、行政联动一起破。此次三地法院协作,亮点正在于“跨域”与“全链”。协议确立生态优先、尺度统一等原则,创新“湖长+林长+法官”协同模式,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源头防控机制,推动跨域立案、委托勘验、信息共享;从严厉打击非法排污、非法养殖,到保障水权交易、地理标志、水文旅产业,从修复性司法守护珍稀物种,到化解基层涉农涉绿纠纷,把“流域一盘棋”落到了裁判尺度和执行机制上。
法治赋能绿色发展区,关键也在“统”与“活”。统,是统一裁判尺度,不让污染者因行政区划而套利,不让修复者因管辖壁垒而空转;活,是让司法主动嵌入水经济、水科技、水文旅全链条,用法律风险提示、典型案例发布、巡回审判进湖区等,把矛盾化解在岸边、把规则立在前端。当“生态优先”被翻译成可执行的司法解释,当“两山转化”被装进水权、碳汇、地理标志的纠纷解决框架,绿水青山才能真正成为河源人民兜得住、用得久的最大本钱。
一湖碧水,三分在治,七分在护,百分在法。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三地司法协作机制,把生态红线、项目准入、执法监督与司法保障等拧成一股绳,让“河湖长+法官”在万绿湖畔常态化运转。随着跨域司法协同持续深化,绿色发展区必将以更稳的法治底座,托举河源绿色崛起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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