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砍自家树也犯法
“没想到砍自家树也触犯了法律,事后才知道,就算是自家自留山上的树,没有证也不能乱砍。”6月3日,在连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上,被告人谢某的忏悔,给在场旁听的村民上了生动一课。
2025年8月至11月,被告人谢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进山砍伐自留山林木,还因界址不清误伐了少部分邻村村民山场的林木。案发后,谢某主动与受损村民协商赔偿,达成和解,同时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在被砍伐山场复绿造林。经鉴定,该案累计被砍伐林木折合立木蓄积量达337.4立方米,已达到滥伐林木罪“数量巨大”的认定标准。
“很多人认为,自己家山上的树,想怎么砍就怎么砍,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强调,“自留山的所有权仍属集体,林木采伐必须依法申请并获得许可。无证采伐,无论是砍自家的还是他人的,都破坏了国家森林资源管理秩序,触及了法律红线。”
(据《河源日报》6月8日报道)
黄剑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哪怕是自家山上的树,也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一部分。讲到底,办证才是王道,千万别嫌麻烦。砍树前,先去林业部门办个林木采伐许可证,现在到处简政放权,很多地方已经免费办证,这既保护了森林,也保护了自己。如果自己不懂法,没办证就砍了树,哪怕是自家山上的树,怎么办?那就要善用“生态修复”,争取从宽处理。如果你初犯、认罪认罚,并积极通过补种树木等方式修复生态,法院可能会认为你“犯罪情节轻微”,宽大处理。所以,犯了错别跑,赶紧去种树,这是最好的止损办法。
黄世军
俗话说“靠山吃山”,但老谢这回“吃”得有点呛。很多人跟老谢想的一样,觉得祖辈留下的山、自己种下的树,那就是自家的“私产”,想咋整就咋整。这其实是“老皇历”,翻不得了。
现在的“山”不仅是资源和财产,更是生态红线。砍树得有“路条”(采伐证),这是规矩,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老谢这个教训,给大家提了个醒:这年头,靠山吃山得讲科学、守法度。上山前,记得先去林业站问问“能不能砍、怎么砍”,别等斧头锯子落下了才追悔莫及。
陈剑州
2015年,新疆一牧民在山上捡到7.85公斤狗头金,政府认为天然金块属于国家所有,牧民需上交。
同是2015年,浙江开化县的汪大爷家老屋拆迁,挖出128块民国银元“袁大头”,法院认为汪大爷无法证明银元埋藏人系其祖先,因此判归国家所有。
以上两起事件,看似跟连平砍树案没有关联,但其实都指向同一个核心问题:国家法律与民间认知的深层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将狗头金视为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主埋藏物归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限制林木采伐。然而,村民的朴素认知是“我捡的、我挖的、我种的,就是我的”。连平县人民法院的“户外法治课”值得肯定,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在执法中兼顾情理,并简化小型林木采伐的审批流程。只有在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间找到平衡点,法律才能真正被理解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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