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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砍自家树也犯法

河源发出首份森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

2026-06-08 10:18:06 来源:河源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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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烨华 冯晓铭 田红秀 通讯员 徐晓曦 刘芷君) “没想到砍自家树也触犯了法律,事后才知道,就算是自家自留山上的树,没有证也不能乱砍。”6月3日,在连平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法庭上,被告人谢某的忏悔,给在场旁听的村民上了生动一课。

第55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连平县人民法院把法庭搬进上坪镇新镇村,公开审理一起滥伐林木罪案件,并发出河源首份森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以司法强制力划定森林资源保护红线。随后,法院又把普法课堂搬到补植复绿的涉案山场,用“审理+现场+普法”的方式,给当地群众送上一堂鲜活的生态法治教育课。

2025年8月至11月,被告人谢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进山砍伐自留山林木,还因界址不清误伐了少部分邻村村民山场的林木。案发后,谢某主动与受损村民协商赔偿,达成和解,同时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在被砍伐山场复绿造林。经鉴定,该案累计被砍伐林木折合立木蓄积量达337.4立方米,已达到滥伐林木罪“数量巨大”的认定标准。

连平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山村,让附近村民零距离旁听案件审理,打破了司法审判与群众的距离感。“很多人认为,自己家山上的树,想怎么砍就怎么砍,这是一个错误的认识。”承办法官在庭审中强调,“自留山的所有权仍属集体,林木采伐必须依法申请并获得许可。无证采伐,无论是砍自家的还是他人的,都破坏了国家森林资源管理秩序,触及了法律红线。”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组织旁听人员前往补植复绿的山场,上了一堂生动的“户外法治课”,重点阐释了“即使是自留山,林木采伐也应依法许可”“无证采伐必将追究刑责”以及“破坏者担责、毁林者复绿”的生态司法原则,让在场群众直观感受到生态保护的法治红线不可触碰。

这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令内容翔实、指向明确,为连平县辖区森林资源的全方位保护划定了十二条清晰的“禁区”,包括严禁任何形式的滥伐和盗伐林木、严禁非法侵占林地、严禁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将事后惩处与事前预防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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