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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河源高质量发展

2025-11-25 10:04:12 来源:

■林蔚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深刻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所处的历史方位,深入分析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是指导我国未来五年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立足实际,贯彻落实全会“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战略部署,河源应深刻把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战略地位和核心要义,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破解发展难题、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以良法善治为根本保障,稳定社会预期、厚植高质量发展优势。

一、深刻认识:一流营商环境是全面深化改革之要、现代化建设之基

一流营商环境是新时代新征程上衡量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尺,在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作用日渐凸显。

(一)完善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聚焦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精髓在于“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即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法治为本,界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既要通过“有为政府”的善治与服务,为“有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创造条件,也要防止政府的缺位与不当越位。因此,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完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和关键一环。

(二)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的关键举措

一个地区的发展,根本上取决于能否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一片敢闯、敢投、敢干的沃土。截至2025年6月,河源市实有市场主体已超过26.63万户。优化营商环境,正是直接回应这26万经营主体的关切和诉求,通过持续提供优质制度供给,让广大市场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三)奠定“十五五”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正是以自身制度的确定性对应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是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构建统一开放市场体系的重要抓手,助力“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精准把握:在法治轨道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揭示了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内在逻辑,为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筑牢稳定预期之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是用一套符合公认基本正义的法律体系对自由市场秩序进行确认和保护,为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可靠保障。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营商环境是否明确、稳定且具有可预期性,其核心在于法治程度。法治是对营商环境规范化和良好运用的保障,严谨有序的营商环境法律规范是经济活动的戒尺。

一流营商环境,要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权力运行,引导健康的市场经营行为。这首先要求构建完备、稳定、透明的制度体系,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将对经营主体的一视同仁、平等保护落到实处,切实保护好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让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尤为关键的是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要坚持政务公开透明,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制度化、清单化明晰政府和市场权责范围、行为边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以公平竞争为核心,激活市场主体之能

公平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激发活力的前提。一流营商环境,必须是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竞争环境,这源于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良性互动。

有效市场的前提是公平竞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坚决破除各种有形无形的市场壁垒,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做法。要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标准,规范行政权力,确保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在公平的规则下同台竞技,凭实力和创新赢得市场。

有为政府的关键在于创造和维护这一公平环境,并以开放包容的姿态主动融入更广阔的发展格局,减少甚至消除不必要的监管,促进资源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政府要当好“裁判员”,而非“运动员”,为经营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更要以开放的胸襟,主动对标粤港澳大湾区等先进地区的规则和标准,在制度层面打破区域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为市场主体创造一个既能“引进来”又能“走出去”的广阔舞台。

(三)以数字赋能为引擎,提升政务服务之效

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一流营商环境集中体现于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这就要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擎,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更多高频事项“一网通办、免申即享”,打通数据壁垒,实现精准服务。通过强化技术赋能,推动政务服务从“能办”向“好办、易办、智能办”转变,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府服务的效率和便利度。

三、河源实践:以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河源必须立足自身实际,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以制度“软实力”驱动发展“硬实力”。

(一)用法治保障生态优先,夯实绿色崛起根基

首先,强化地方立法与监督,为营商环境提供根本保障。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快研究出台符合地方实际的《河源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产权保护、公平准入、政府守信践诺等要求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其次,要以法治力量夯实生态优势,探索“两山”转化新路径。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地方性法规和配套制度,特别是在地理标志产品的立法保护、司法维权、品牌建设上持续发力,对“河源米粉”“紫金蝉茶”等河源特色品牌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要依法规范生态旅游、康养产业的开发与经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用法治为河源绿色崛起保驾护航。

(二)用法治激发主体活力,筑牢融入大湾区高地

河源要成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高地,关键在于能否提供与大湾区核心区对标的、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一要建立健全公平竞争的保障机制。对标大湾区先进规则,在市场准入、要素获取、招投标等领域建立统一、透明的制度体系,确保各类经营主体依法享有同等权利。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纠正和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内容的政策措施,用法治破除阻碍融入大湾区的“隐性壁垒”。

二要构建法治化的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市、县领导常态化、制度化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工作机制,畅通企业家建言献策和权益保护渠道。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让各类经营主体在河源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治温度。

(三)用法治优化服务效能,厚植智慧治理优势

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必须以法治为引领和保障,推动数字赋能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加快数字政府建设的法治化进程。以制度创新保障数据安全与共享,明确政府、企业在数据采集、使用、开放中的权责边界。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免申即享”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确保线上线下服务同标同质。

要探索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的监管机制。针对新业态,探索推行“沙盒监管”等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创新发展留足空间,综合提升生态治理专业化水平。通过打造高效便捷、规则明晰的数字化营商环境,为河源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厚植面向未来的法治化、智慧化新优势。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改革工程,必须久久为功。河源当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持续优化制度供给。将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工程”,以制度的“确定性”应对发展中的“不确定性”,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河源实践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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