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巫炳南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对推进“百千万工程”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探索多元经营方式。一是资源资产合作经营。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坚守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充分整合农村土地、生态、景观、历史文化等资源,盘活闲置资源资产,打通资源资产“变现”渠道。唤醒机动地、撂荒地等“沉睡”资源,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促进集体经济增长。创新与社会投资、经营主体的合作方式,探索集体和农民的经营性财产、资源、资金等参股合作,设立公司、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农业,从事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田园观光、民宿餐饮、农耕体验、乡土风情、民俗教育、休闲康养等农文旅融合新业态,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二是投资借力发展。深入市场调查,利用集体资金或其他扶持资金,投资入股到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市场前景的企业,获得分红收入。结合本地资源特点,做实做细可行性分析研究,探索多元融资方式,发展经营性物业,如小水电、光伏等项目,获得长期稳健收入。三是物业租赁。充分发挥城镇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城镇要素向周边村庄流通。城镇周边村庄,包括城中村,积极主动融入城镇经济发展大局,对集体废弃厂房、闲置房屋、店铺等进行整治改造,发展物业租赁,获得稳定的物业出租收入。四是劳务服务。发挥村庄技术领头人作用,带领富余劳动力,成立合作社,开展劳务协作。承揽道路养护、绿化工程、市政维护等简易项目,承接家政、保洁、物业管理等生活服务项目,参与代理种子、技术咨询、全程托管等农业全链条社会化服务。五是抱团发展。建立多村联合发展平台,探索地域相邻、资源相近、产业相同的村庄抱团发展,共享发展红利。
创新运营机制。一是健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机制。发挥集体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赋予集体更多的经营自主权,整合集体和个人的各类要素资源,进行市场化配置,畅通流通体系,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二是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坚持集体收益优先用于公益事业、带动致富、济困救急等公共服务,民主协商确定分配办法,让利益分配多方共赢。适当安排资产再积累的分配比例,设立公积金、公益金,明确公积金用于村集体发展和成员福利、公益金用于公益事业,并公开使用情况。三是规范集体经济管理机制。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运行机制,修订完善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明确机构组成、职责权利、经营内容和财务管理等事项。建立股东(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事、监事会监督的民主机制,有条件的可以根据实际增设其他经营管理机构,聘请职业经理人专门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完善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建立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分设账务、分离事务、分管资产“三分开”制度,厘清各自职能,提升治理效能。
强化要素支撑。一是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充分考虑农村实际,优化城乡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用地指标,确保发展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提高农民土地增值收益。二是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健全财政扶持农村集体经济政策,加大村级公共事务、基础设施等转移支付,完善奖补措施,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对乡村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予以税收优惠,做到可免尽免、可减尽减、可返尽返。要用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在评级授信、信贷支持、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倾斜。三是加强人才要素保障。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汇聚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合力。落实“头雁工程”,加大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引导村干部树立市场意识、担当意识,把握现代化生产和经营管理,当好农村集体经济中“领头羊”。对新时代农民开展专业技能和市场思维的教育培训,鼓励和支持在外成功创业精英、本地致富能人和具有现代化视野、创新思维、市场意识的青年才俊参与集体经济发展。
防范经营风险。一是强化法治保障。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力促经营行为不断规范。依法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构建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强民主协商。完善民主机制,保障集体成员在经营管理上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明确农民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在产业发展、资源盘活、利益分配等方面的意见,激发农民主动参与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三是健全监管体系。优化内部监督机制,设立村“两委”领导的监管机构,不断强化资金管理、资源分配、经营行为等方面的自我监督。充分发挥纪检、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乡镇政府的行政监督,聚焦账目混乱、资产不清、经营失实和利益输送、中饱私囊等突出问题,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强化科技赋能,综合运用大数据,动态跟踪集体经济财务数据,加强预警监测,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四是严格风险管控。明确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规范经营、投资等重大事项决策程序,避免出现漏洞导致损失。健全风险研判机制,突出事前研判,做好项目的市场趋势、预期效益等可行性分析,合理评估经营主体经营实力、财务状况等潜在风险。合理控制投资规模,建立经营负面清单,完善债务警戒线预警机制,防止引发重大风险。
(作者单位:中共龙川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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