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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研究

2021-11-28 09:55:00 来源:

■杨天英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志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特别就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推动各级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各级人大如何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重要论述指引下,高质量推进人大的监督工作,不断开创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已成为我省人大工作面临的一个时代课题。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人大监督工作重要论述的主要内涵和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针对性指导性很强,为新时代各级人大做好监督工作提供了指引。

(一)坚持正确监督与有效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是提高人大监督工作实效和质量的关键。正确监督就是人大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监督,有效监督就是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同级人大也要依法监督,确保监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人大监督难、难监督,容易流于形式走过场,这是困扰各级人大工作多年的难点问题,人民群众也充满期待。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廓清了一些地方人大在履行监督职权时的疑虑和困惑,进一步明确了人大监督的定位、原则和方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健全人大监督制度体系,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从法治监督体系看,人大监督是整个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这些新要求新举措,对健全人大监督的体制机制,强化人大监督工作职能,拓展和深化人大监督领域,都具有重要引领指导作用。

二、新时代各级人大监督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提升

在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于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的指引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觉在全面依法治国大局中谋划人大监督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丰富监督内容,改进监督方式,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一)更加注重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定期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对人大监督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及时听取人大监督工作汇报,制定相关指导性文件,研究解决监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人大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能。

(二)更加注重服务中心,推动各项事业发展。2012年以来,各级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一方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扣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三去一降一补”,打好脱贫攻坚、蓝天保卫和防范金融风险三大攻坚战,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专题询问,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又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展监督,以实施国家重大战略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更加关注社会民生,助力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第一,高度关注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各省级人大常委会重点聚焦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食品药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饮用水源保护、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或执法检查。第二,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和特定人群权益保障。第三,高度关注扶贫脱贫工作。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精准扶贫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加大工作力度。

(四)注重补齐监督短板,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一是预决算监督迈出实质性步伐。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大了预决算审查监督力度,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二是改进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各级人大注重加强与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下级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基本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把跟踪监督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严格执行监督法,加强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问题的持续监督,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连续抓、反复抓,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更加注重阳光监督,促进监督良性循环。首先,加大人大会议向社会开放力度。除了对代表大会会议直播外,召开全体会议、联组会议、分组会议时,还逐步向媒体记者开放,有力地扩大人大监督工作的声势和社会影响力。其次,发挥代表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再次,把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粘合力。

三、新时代强化人大监督权的方法与对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人大工作和建设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强化人大监督工作,重点应该是完善和巩固实施监督权的各项制度,切实解决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一)解决好强化人大监督权的认识问题。第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重要保障。在国家政权体系中,党起着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第二,人大自身要克服“二线”思想和畏难情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明确人大监督不仅仅是法定权力,更是一种法定责任,不履行监督权,就是对人民愿望的辜负和对使命的失职。要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敢于并善于监督,大胆行使处理权,树立人大的监督权威。第三,作为监督对象的“一府一委两院”在主动接受监督和重视监督工作方面同法律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人大监督不仅仅是单纯制约和束缚,而是通过监督,支持和促进“一府一委两院”更好地开展工作。作为被监督者应该站在对人民和法律负责的高度全面理解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地接受。

(二)人大监督要坚持人民立场。第一,监督重点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第二,增强人大监督的公开性、透明度。人大代表是开展监督工作的主要力量,他们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的联系,有利于延伸人大监督的触角和范围。监督法明确规定,人大的监督情况,包括“一府一委两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都要向代表通报,并且向社会公布。实施阳光监督,把各种违法和不公正暴露在阳光下,将使人大监督更具群众性、民主性,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从而得到人民群众强有力的支持和拥护。第三,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纪检等监督有机结合起来。舆论、纪检、民主监督等都是我国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各的特点和优势,将人大监督与之有机结合起来,必将形成巨大的监督合力,产生良好的监督效果。第四,创新监督形式。监督法将监督归结为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审议和决定撤职案、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七种形式。

(三)加强对人大监督的组织保障。第一,优化地方人大常委会结构,提高组成人员的业务素质。适当增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数,在现有人员基础上增加若干具有专业背景的人才进入常委会,构建“专家型”委员群体,优化常委会人员业务结构。适当增加专职委员比例,逐步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优化常委会年龄结构。第二,在代表产生中引入竞争机制,健全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监督规定,实行量化管理,建立代表作为公示制、履职备案制、述职制和选民评议制,把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督促其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第三,充实常委会机关监督工作机构,加强预算监督、人事任免等监督部门建设。充实高素质的工作人员,保证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监督提供优质服务。

(四)着力加强监督的处理力度。第一,根据不同的监督对象确定不同的监督方式、程序和标准。例如在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方面,形式上可以采取检查、视察、调查等方式,在内容上重点监督“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使职权情况,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落实跟踪问效限期整改的机制;在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人事监督的过程中,可以通过听专题汇报、质询等方式,督促行政和司法机关改进工作。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但过多地强调程序就会使人大的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或例行公事,所以监督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的书面审议上,更要注意与实际的结合。第二,强化监督的实效性。监督实效是整个监督工作的核心,它是通过监督的纠正处理环节来实现其作用的。监督不是为了制裁,但没有强制性措施的监督犹如一纸空文,形同虚设。讲究监督实效不是一味地要监督出“重拳”,使出“杀手锏”,而是监督要适度、适时,刚柔并济,以达到最佳的监督效果。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既要规范程序,更要注重效果,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撤销、罢免等刚性监督措施,树立监督权威,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达到强化人大监督权的目的。

(作者系中共河源市委党校政治与统战理论教研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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