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 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邓波群
在2月25日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习近平总书记总结了“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并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激荡人心、鼓舞士气,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要任务。河源绝大部分地域为农村,乡村振兴任重道远,大有可为。检察机关必须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主动融入、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提高站位,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实现乡村振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检察院是人民检察院,积极参与、融入、担当乡村振兴工作责无旁贷。作为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应当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根本上摒弃乡村振兴事不关己的错误认识,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生态龙川、现代龙川”的大局,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乡村振兴的建设者,在乡村振兴的具体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积极参与乡村治理。通过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农村社会治安得到根本的好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强。必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机制,巩固农村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推进长效常治,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坐大成势,死灰复燃。要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破坏乡村振兴的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惩治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行为、腐败行为,维护农村地区的长治久安,让群众更安心更舒心。要更加注重综合运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助力脱贫攻坚、促进饮用水安全”回头看。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对破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土地使用等违法犯罪,要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保护自然资源、土地资源的力度,激发农民群众履行保护职责的主体意识,与农民群众一起守护耕地红线,守护绿水青山、金山银山。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农村秩序、农业发展和农民权益。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更多地关注进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进一步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切实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现象发生。要深入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确保无死角全覆盖,织密农村儿童的保护网,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力量。
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平安法治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要结合当前农村实际和乡村振兴的需求,积极探索检察普法供给侧改革,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要深入推进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发挥检察优势,大力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营造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浓厚氛围。2020年,龙川县人民检察院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创作民法典木偶戏,深入乡镇巡回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民法典,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习强国”平台报道了这一做法。今后要加强这方面的探索,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农村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乡村振兴,是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时代责任。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要以“建功必定有我”的担当和“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大力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积极做乡村振兴的建设者、推动者、守护者,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检察智慧。
(作者单位:龙川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