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
(2025年2月14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监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的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河源市2023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安排在3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河源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以及关于河源市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两项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5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我市2025年1—6月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这两项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
上述事项由预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一)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情况,开展市县镇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检查《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报告,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报告,由农村农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检查《河源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执法检查报告,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专题调研
(一)围绕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调研报告,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围绕我市农村小规模学校优化提升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调研报告,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围绕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调研报告,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围绕我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调研报告,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围绕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调研报告,由农村农业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围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调研报告,由教科文卫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安排在4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6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水饮料及食品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安排在10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预算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七)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我市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根据工作安排,适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司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检查督办代表建议
(一)组织在我市的全国、省和部分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我市美丽圩镇建设“百镇攻坚行动”推进情况。安排在8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相关视察报告,由代表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报告,由代表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宪法和监督法、立法法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修订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深入推进镇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扎实推进备案审查“七个一”工作,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安排在12月份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由法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着力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落实各项监督工作任务,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实施,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动我市加快实现绿色崛起作出人大贡献。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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