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5-01-04 14:34:07
来源:
河源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对《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分别进行了审议。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征求意见稿)》《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地方立法的民主化、公开化,广泛征集民意民愿民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敬请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2月5日。
二、查阅及反馈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直接登录河源人大网,在“立法工作--法规征求意见”专栏下查阅该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信函、邮件等形式反馈修改意见或建议,联系方式如下:
(一)邮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3号市人大办公楼311室,邮政编码:517000;
(二)电子邮箱:hyrdfgw@126.com;
(三)电话:0762-3823262,传真:0762-382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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