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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搬离清空公告

2025-01-03 10:01:16 来源:

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111号物业占用户:

为进一步加强危房管理,现将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111号房产(以下简称111号房产)有关搬迁事宜公告如下。

一、111号房产权属人为我行,我行对该房产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

二、111号房产已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亟需加固,以避免出现人身及财产安全事件。我行已于2024年5月8日在《河源日报》刊登公告,提示你们在2024年6月15日前搬离该房并清空房内物品(件),并以其他方式多次要求你们搬离、清空,将房屋交还我行,但截至目前你们仍未搬清。现再次公告,敦请你们务必于2025年1月10日之前完成搬清;如你们仍拒绝搬清,我行将自行搬清,排除妨碍,对清出之房内物品(件),你们须自行处理,我行不负任何保管责任。对于拒不搬清,阻碍我行危房加固工作的,我行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其民事和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62-5333600

联系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和平大道88号(工商银行和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和平支行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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