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高新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发布
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6-08-12 11:15:04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亚娇 特约记者 聂燕民)近日,河源国家高新区发布《河源市高新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以下简称《提示函》),加强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提示函》要求,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是防暑降温工作第一责任人,须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制定高温中暑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齐藿香正气水、十滴水、清凉油等急救药品,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核查车间、工地、宿舍、作业场所的降温条件是否达标,配齐空调、风扇、遮阳棚、喷淋降温等设施。制造、仓储等厂房要全力将车间温度降至33℃以下,高温岗位设置通风良好的专用休息区;建筑、市政、环卫等户外岗位要搭建遮阳棚,设置饮水休息点,推行“错峰施工、避午作业”。所有高温岗位须免费供应足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用水、凉茶等防暑饮品。要严格执行《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要求,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及温度在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抢险救灾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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