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
“三融三促”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特约记者 蓝天明 张小建
■通讯员 梁君毅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党支部坚持以党建引领,实施“三融三促”工作法,推动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公益损害问题,近年来先后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涌现出一批全省检察机关业务标兵、业务尖子,8件案件入选全省、全市典型案例。
坚持理念融合
以政治建设促进
司法理念转变
推动理论与业务融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融合联学,深刻理解运用新时代检察理念,把“从政治上看”更好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实现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
推动党组织与办案组同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办案团队成立临时党小组,支部凝聚力量、党员攻坚克难,办理了瓶装燃气安全整治、民宿消防隐患整治、古树名木保护等领域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取得良好的办案成效,获得省、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县委的肯定。
坚持目标融合
以党建引领促进
办案质效提升
以党建引领推动绿色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记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政治责任,严格落实省委关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部署要求,结合东源生态发展的地域优势,加大对万绿湖、东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切实守护东源绿水青山。2022年以来,共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份,提起公益诉讼12件,追索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1.2亿元,督促修复治理被破坏的林地822亩,处理固体废物1.6万吨。
以党建引领推动机制创新。创新建立生态损害修复机制,为解决生态修复资金难题,率先在全市设立并运行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运用“依法打击犯罪+促进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在追究侵权主体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要求其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并将赔偿费用用于生态修复。经验做法被《人民日报》、新华社、《检察日报》等8家媒体报道。
以党建引领推动司法为民。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的部署要求,依托“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建立公益诉讼联络站工作机制,更快更好解决农村基层公益损害问题。2022年以来,深入开展“保古树、守村落、护文物”、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民宿消防隐患整治、养老机构食品和消防安全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81件,推动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队建融合
以组织建设促进
业务能力增强
以党建推动专业化团队建设。坚持“业务推进到哪里,党建就覆盖到哪里”的理念,率先在全市成立以党员干警、检察官为主的生态检察办公室,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职能,集中统一办理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现代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体系,为东源生态保护提供专业化司法保障。
以政治教育推动高素质人才培养。坚持“党建人才从业务中来、业务人才从党员中来”,引导和激励支部党员、检察干警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严格落实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为青年干警配好党建、业务“双导师”,实现党员培养、人才培养“双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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