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人民法院:
守正创新提升质量 踔厉奋发司法为民
■2021年1月6日,东源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教当事人如何在互联网上立案和查询相关信息。
■2021年6月2日,东源县人民法院到新港镇南湖中心校开展“成长路上、法治同行”——送法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
■2021年6月9日,东源县人民法院主动上门为一名81岁高龄的老人提供立案服务。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东源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政治建警,坚持党建引领,踔厉奋发,守正创新,推动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打造特色机关党建品牌,不断推动司法服务提质增效,为推动东源又快又稳发展,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当好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主力军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组稿:本报记者 李成东
特约记者 蓝天明
通讯员 梁兴隆
【亮点成效】
深化改革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
东源县人民法院深化改革,大力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转变思想观念,对个别部门不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的,及时通报该部门所在县区依法治县办,并定期对年度各县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今年1至9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大幅提高,达72.78%,较去年同期增长迅速。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8月11日,东源县行政争议诉前和解中心在东源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为东源县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提供了新的有效途径,为人民群众打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行政纠纷化解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的权威和统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规定,河源市辖区内依法应由基层法院管辖的所有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标的额为500万元以下)、行政、刑事案件统一由东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东源县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集中管辖和“三合一”改革,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协调小组,确保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目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0件,已结56件,其中调撤49件。
司法护航 保护生态推动发展
东源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立足审判职责,自觉承担维护环境公益的社会责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并依法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环保执法职能,积极维护公民法人的环境资源权利,以实际行动保护东源绿水青山,大力参与和支持东源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县。2018年至今,东源县人民法院共审结全市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90件。
东源县人民法院通过刑事审判对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有效保护了东源的绿水青山,震慑其他不法分子,积极探索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树立以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为出发点的裁决理念,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判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赔偿损失等补救措施,有力促进了生态环境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2018年至今,东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各类涉环境资源案件136件,其中滥伐林木罪41件、盗伐林木罪8件、非法采矿罪5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8件。特别是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工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另外,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受理了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依法裁定赔偿协议有效,促进了磋商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访谈】
乘势追赶真抓实干 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访东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春柳
“近年来,东源县人民法院在东源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及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发展大局,坚持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差距,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永远在路上。”东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春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接下来,东源县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六方面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能力,为东源当好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的主力军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引导干警把“两个确立”实践要求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围绕主题、结合干部直联工作,持续推进“红色聚力·法促共建”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推动“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
二是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同步推进“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及电信网络诈骗,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东源。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认真审理民生领域各类案件,加强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优先保护,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彰显司法温度。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经济形势背景下,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保障中小微企业权益,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挥集中管辖改革优势,依法支持行政机关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治理整顿,同时,督促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开展“南粤执行风暴”“根治欠薪”等专项行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设立万绿湖旅游巡回法庭,保障巡回法庭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保障东源县行政争议诉前和解中心有序运行。根据省法院要求,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三合一”改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
四是持续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基层第一线优势,保障全县21个法官联络点及5个诉讼服务站有效运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诉源治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基础设施保障,推广运用灯塔法庭“一二三工作法”,开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将人民法庭打造成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宣传法律、弘扬法治的前沿阵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五是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普法座谈会、举办法律讲座、摆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大人民法院与中小学校的法治共建力度,以专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结合“百名法官进百村”等活动,加强巡回审判、判后答疑等工作。积极创建东源县人民法院“法润万绿”法治宣传品牌,着力推进“送法进机关”,以保护万绿湖及林区生态环境、服务灯塔盆地国家农高区建设为着力点,探索生态保护及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特色品牌。
六是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健全干部管理制度,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风险防控。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规范问题线索核查,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过硬法院队伍。
【十年大事记】
☆2014年4月,东源县人民法院依托互联网门户网站,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司法公开三大平台”。
☆2015年6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在灯塔人民法庭开展试点,推行人民法庭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
☆2015年11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开始推行司法拍卖改革,有效提高涉诉资产处置效率,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2016年7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开展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工作。
☆2016年8月,东源县人民法院首批19名法官经遴选入额,法官员额制改革全面完成。
☆2018年9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侦破的首宗17人涉黑团伙案件。
☆2018年10月,东源县人民法院首次在中国庭审直播网上开展网络庭审直播。
☆2019年8月,东源县人民法院进行内设机构改革,从改革前14个内设机构变成改革后8个内设机构。
☆2020年2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首次通过“云上法庭”采取网络远程视频庭审模式,开庭审理案件。
☆2020年7月,东源县人民法院组建速裁快审团队,推行繁简分流改革,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中心,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司法局公证处等单位成立诉调对接机制。
☆2021年5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受理了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司法确认案件。
☆2021年8月,东源县人民法院成功诉前调解一批涉35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形成“类案调解”经验在《人民法院报》刊载。
☆2021年11月,灯塔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最美人民法庭”。
☆2022年1月,灯塔人民法庭庭长田伟恩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2年5月,东源县人民法院首个网上巡回法庭在船塘镇揭牌。
☆2022年5月,东源县人民法院与东江中学联合开展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
☆2022年5月,东源县人民法院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集中管辖和“三合一”改革。
☆2022年8月,东源县行政争议诉前和解中心在东源县人民法院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