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绿色引领发展 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万绿湖壮美的湖光山色。2017年9月,东源在全省67个县(市)中脱颖而出,被环境保护部命名为全国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广东省第一个、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 黄赞福 摄
■东源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目前,东源已实现全县21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 黄赞福 摄
■东源县新回龙镇下洞村活水公园成了村里景色雅致的公园。据悉,活水公园借鉴了成都市活水公园的设计理念,污水经过人工湿地这种生态自然的处理方式得以净化,又重新回到河流中。 杨坚 摄
核心提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近几年以来,东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打造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打好“碧水蓝天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推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巩固提升东源生态优势,为东源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打造绿色低碳发展新标杆提供了有力的生态支撑与保障。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生态底色更亮丽
东源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发展的思路,坚持不懈保护生态环境,擦亮生态底色,打造生态文明高地。
2016年,东源提出在粤东西北山区率先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并制订了《河源市东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5年)》《东源县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率先在全市县区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
2017年,东源在获评全国第一批 “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后,随即成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制订行动方案,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14个专项行动,以 “组合拳”重典整治,实现短期快速治标止血、长期有效治本治根目标。
2019年,东源在实行主体功能区差异化考核制度(把乡镇按生态功能区等划分为两类乡镇,促进错位发展)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四大组团(南部都市经济组团、东部资源经济组团、西部生态旅游组团与北部现代农业组团)”,全面实施“东强西优南扩北实”发展战略,统筹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筑牢绿色生态屏障。
近几年来,东源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坚决挤压或淘汰“三高一低”产业,去除“黑色GDP”;制定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水污染防治行动、打好碧水保优战、中小河流污染专项整治、桉树整治等一系列文件,碧水保优战、蓝天保卫战和净土防御战扎实有效推进,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实现三级河长履职全覆盖,完成河湖“清四乱”“五清”问题整治,新丰江水库拦漂工程全面完成,全县库内完成桉树改造面积2.7万亩,库外签订桉树整治协议书1046宗19.9万亩,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跨县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高标准达标;拒绝200个污染性项目(涉及总投资金额达500亿元),“三同时”和环保执行率均达100%,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实现提质提效。
完善环保基础设施 生态保护更有力
东源认真贯彻落实污染减排工作,积极开展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努力提升治污减排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早在2013年,东源就完成了万绿湖周边6个乡镇及柳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全部投入运营。此后,东源接续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近年来,东源加快完善镇、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累计投入资金8.427亿元,推动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52座,新增铺设镇、村污水配套管网约451.2千米,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6.5%,1771个20户以上村民小组中有1467个村民小组完成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完成率达82.83%;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2座,完成简易填埋场整治19个,21个乡镇已全部纳入“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村庄保洁覆盖面均达100%,乡镇及村级环保基础设施得到极大完善和提升。全县投入资金953万元用于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立健全监测应急预警体系,建成东源中学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东源仙塘省控监测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东源争取上级政策资金1.98亿元,实施58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正在谋划项目25个,将为东源以更高标准打好生态环境保卫战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东源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5.2亿元,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了“花小钱办大事”,走出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完善生态环保设施的新路径。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保护责任更到位
东源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入手,形成有效有力的治本机制建设美丽东源、造福东源人民,巩固和提升东源生态资源优势。建立责任和考核机制,坚持从“关键少数”抓起,从责任追究入手,落实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制度,确保破坏生态行为有人负责、有人买单;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在全县性年度工作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等重点考核工作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考核权重,体现奖惩分明,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
东源建立严密巡查机制,强化部门执法职能,坚持日常巡查和重点突击巡查相结合,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农村垃圾和污水、大气污染防治、工业园区、矿产资源等专项执法巡查,解决区域重点突出的环境问题;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大排查,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确保信访渠道和通信畅通,把环境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建立严格执法机制,充实环保执法力量,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深化环保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综合执法,推动环保执法重心下移,推动中心城区环保执法向乡镇、乡村下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东源不断完善督查和监督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纳入“大督查”范围,县委县政府组建专项督查队伍,以强有力的督查倒逼工作落实;完善监督机制,县人大、县政协加强对环境整治与保护的监督;发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违法案件举报与奖励制度,发动人民群众热情参与、主动监督,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组稿:本报记者 李成东 杨坚
特约记者 蓝天明
通讯员 刘经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