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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守护“花朵”健康成长

2024-02-06 11:20:00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肖玲玲 

2023年,河源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职能,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有机融合、整体落实,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主动融入提升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政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大局。围绕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从刑事办案、法律监督、综合履职、犯罪预防、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十项工作重点,并组织开展“护苗成长”十大行动,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

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和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市人民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题调研组,深入县区、基层一线,对我市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及治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专门调研报告,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针对办案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市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并抄送分管副市长,督促公安机关加大对旅宿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监管力度,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向市教育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教育部门、学校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市公安局、市教育局高度重视,市公安局制定了《关于整治经营性住宿场所违反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行为工作指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市教育局成立工作专班,在强化安全管理、落实强制报告、严格入职查询、加强队伍管理、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依法惩戒精准帮教

涉罪未成年人

依法审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探索分级处置措施,对未成年人涉嫌严重恶性犯罪的,依法惩戒保持司法震慑,2023年共批捕89件133人、起诉105件145人。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诉讼程序,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和引导。东源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利某某等3人寻衅滋事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启“检察+社工”监督帮教模式,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回归正轨,获得家长赠送锦旗感谢。2023年,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团队已收到5面锦旗。

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向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39份,根据个案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训诫、家庭教育指导、亲职教育等活动,既督促监护人承担起主体责任,又提升其家庭教育能力,筑牢家庭保护防线。

双向保护加大

关爱救助力度

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配套建设6所“一站式”办案区,实现全市覆盖,落实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身体检查、伤情鉴定、证据提取等工作,避免反复询问取证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

针对一些未成年人遭受犯罪侵害后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主动协调妇联、民政等部门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化综合救助。

东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潘某某、吴某某被抢劫案,案件造成一名被害人颅脑损伤、处于半昏迷状态,另一名可能面临终身残疾,但家庭经济困难的他们无法承担高昂的医疗费用,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及时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联合救助向被害人发放救助金超30万元,切实解决了被害人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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