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认房不认贷”
2023-09-16 09:20:00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梁驱远 昨日,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河源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源监管分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下称《通知》)。自9月15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上一篇:我市启动防汛III级应急响应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