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
保障地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023-08-24 09:33:59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梁驱远 冯晓铭 通讯员 骆菲茵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局日前印发《河源市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热水资源勘查开采秩序,切实加强地热水资源管理,保障地热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我市地热水资源丰富,目前已查明温泉矿产地(矿点)34处,主要分布在东源、和平、龙川、紫金等县,温度在26℃~91℃之间,允许开采量每日11897立方米。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地热资源优势,升级打造了源城客天下、东源康泉十八、紫金御临门、和平热龙等多个集温泉洗浴、理疗、旅游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康养项目,助推度假旅游经济发展。但随着开发热度不断升温,无序开发、浪费和低端利用等苗头慢慢滋生。同时,现有的地热水资源管理政策措施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
为健全我市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监管政策体系,市自然资源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充分结合我市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落实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精神,完成了《河源市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起草。
据悉,《办法》共设五章、二十五条,适用于河源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管理地热水资源的单位。其中,《办法》分别制定了勘查开发和保护利用的原则,规定了地热保护区划定范围不得小于开采权益保护半径,明确了地热水资源定义、部门职责分工、矿业权人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和矿业权人必须依法缴纳探矿权使用费、探矿权出让价款、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出让价款、资源税、水资源费等费用的义务等多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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