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河源市建筑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
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
2022-12-15 10:36:13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雷宇烁 昨日,记者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了解到,为加快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正式印发《河源市建筑业企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下称《细则》),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将享受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细则》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2025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河源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细则》将面向当年晋升资质达到奖励标准的本地建筑业企业,对晋升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晋升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晋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20万元。晋升工程勘察、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的单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晋升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每项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家企业封顶60万元。
此外,对在本市承建项目获得工程质量奖的承建单位,将按获奖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鲁班奖”的本地承建单位奖励300万元,获得“詹天佑奖”的本地承建单位奖励100万元,获得广东省“金匠奖”的本地承建单位每个项目奖励30万元。
新闻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