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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 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织牢管理“制度笼子” 拧紧资金“安全阀门”

2021-11-23 09:26:15 来源:河源日报 雷宇烁

○本报讯 记者 雷宇烁 日前,《河源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放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机制已经形成,拧紧了资金存储的“安全阀门”,是市财政局织牢“制度笼子”、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建设“阳光财政”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介绍,《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性资金定期存款必须采取竞争方式选择存放银行,通过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银行进行评审。综合评分范围涵盖银行的经营状况、贡献度、保值增值能力、服务水平和综合能力5个方面,按得分排名选择中标银行。《实施办法》规定存放银行须出具廉政承诺书,详细规定了相关参与方的监管责任。

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办法》的施行,进一步推动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存放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力促进商业银行规范公平竞争,防范银行揽储利益输送行为,有效防范财政专户资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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