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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医谢幕 西医兴起

——杜绝“神方”与西医防疫方法的传入(下)

2026-02-01 09:05:00 来源:河源日报

■河源仁济医院的医师正在使用显微镜。摄于1931年-1950年期间。(资料图片)

■河源仁济医院大楼门口的病患者。摄于1932年。(资料图片)

20世纪30年代河源的疫症应对,本质是西医科学体系对传统巫医取代的过程。河源当局从强力禁止神方到推行卫生防疫,再到成立平民医院、乡村贫民赠医所,为群众提供低价或免费医疗,既反映西医传入后中国地方社会的观念革新,也揭示公共卫生建设需以科学知识为基础、以制度保障为支撑。神方的式微与西医的兴起,不仅是医疗技术的迭代,更是近代中国社会从迷信走向理性的缩影。

抗战期间进入河源的两种烈性传染病

1936年6月,自东江潦水退后,河源各地霍乱流行。平陵区及蓝口圩等处,一日内死了五六人。6月12日,县城长塘路四号居民张容得的妻子梁氏,买了几斤黄瓜回家用醋腌制食用,吃完后肚子一直痛,又屙呕大作,赶紧送往医院诊治,确诊为霍乱,打针服药都无效。到下午6时,就去世了。上城县前街七号住妇黄张氏,也因为得了霍乱,情况非常危险。(《香港工商日报》)

1937年5月,河源县区域,自东江潦水退后,天气炎热。一般苦力工作者,喝了没有煮开的黄浊河水,就发生霍乱抽筋症,都医治无效,相继去世的有20多人。5月25日,有财记伕力倌轿夫王阿先出乡归来,行至化龙桥头,十分口渴,就捡了一个大碗舀了一碗河水喝了后,过了大约1个小时,发生急症,全身抽搐,面色灰白,牙关紧闭。同伴看到后,抢救没有效果,一会儿就去世了,县民惊慌。

1938年,广州、惠州沦陷后,日机轰炸与难民涌入导致河源暴发霍乱与流行性脑膜炎,流行甚广。中医虽在调理恢复期患者、缓解轻症症状上有一定作用,但无法治愈此类疾病。难民潮带来的交叉感染加剧了疫情,当时西医对此也没有有效治疗办法,医疗体系彻底崩溃,“死者人数无法统计”。这次疫情得到控制,是由国际红十字会供应霍乱疫苗,又从越南进口法国磺胺类药“大健凰”,使流行性脑膜炎治愈率大大提高。(黄叔鸾《河源仁济医院史略》)

霍乱弧菌通过消化道传播,与中医“暑湿疫”认知不同,西医明确其病原体与传播途径,明确鼠疫杆菌、霍乱弧菌、脑膜炎球菌等病原体,从微生物层面理解疫病成因,而非仅以“湿热”“疫气”等抽象理论解释。疫苗接种阻断病毒传播,磺胺类药物(如安南的“大健凰”)针对性杀灭细菌,外科消毒(如鼠疫期间的环境处理)等,这些现代医疗办法在控制疫情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有关部门官员结合疫情调查(如霍乱与饮食、水源的关联)、环境消毒、隔离患者等措施,形成系统性防疫网络。但是,疫情应对集中于县城与教会医院,乡村地区仍缺乏医疗覆盖。

河源公共卫生体系的萌芽

1937年5月的那场霍乱疫情发生时,河源县当局为防范群众感染疾病,特通告他们注重卫生,其文曰:

“现值炎夏时节,霍乱最易发生。要知得病原因,全由病人传染。病人吐泻物中,带有霍乱病菌。水及苍蝇与手,均为传染途径。如何防止霍乱,最重注意饮食。不论何种食品,均须新鲜煮沸。不食切售瓜果,不食凉冻食物。食品须盖纱罩,不使苍蝇停落。饮用井水河水,务必先行消毒。简单稳妥方法,将水务先煮沸。一切食具饭碗,须用沸水冲洗。病人不可接近,粪便妥慎处置。饭前便后洗手,注意一般清洁。大家照此去做,不至传染疫疾。”

这份通告完全用的是大白话,六字一句,方便群众阅读、默记并传播。

当时西医传入不久,传统医学和迷信还比较普遍,通告中明确提及“霍乱病菌”“传染途径”等微生物学概念,将疾病成因从传统“阴阳失调”“鬼神作祟”的认知转向科学解释。“病人吐泻物中带有霍乱病菌”的表述,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群众对疫病的迷信想象,“水及苍蝇与手,均为传染途径”揭示了霍乱弧菌经“粪—口途径”传播的科学原理,这在依赖神方治病的20世纪30年代的河源,具有显著的启蒙意义。通告中提出“食品煮沸、水源消毒、隔离病人”等措施,强调“饮用井水河水务必煮沸”“食具沸水冲洗”,已合乎西医传染病学理论,具备了现代公共卫生“切断传播链”的思维雏形,与巫医“跳鬼禳灾”的方式有着本质区别。

1937年,地处东江流域的河源,交通枢纽地位使其易受战争波及。通告中“炎夏时节,霍乱最易发生”的提醒,结合“苦力工作人们饮未沸河水”的具体案例,显示出当局在社会动荡背景下,试图通过简易可行的卫生指导(如“将水煮沸”)以快速控制疫情。当局以“维护县民生命”为由发布通告,显示官方开始介入基层公共卫生管理,区别于传统社会以民间自发或宗族为主的防疫模式,可谓河源公共卫生体系的萌芽,初步体现了河源的公共卫生理念与初步制度设计。但河源的防疫仍依赖县政府临时调度,缺乏专业团队和技术储备,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

然而通告的作用可能一时有用,但因生活条件限制,疫情平息之后群众容易“故态复萌”,难以完全落实卫生要求,使得疫情卷土重来后群众依旧应对失措。

河源县当局强硬“禁绝神方”

20世纪30年代中期,河源县当局以强硬手段,连续两次禁止神方。

1935年3月,在河源县参议会二届参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参议员阮照容提议禁止神巫开方治病,于9日函送县政府照办执行。阮照容在其提议中写道:“查我邑神巫,多有假借神怪开方治病,药性未明,寒热互用。一般无知妇女,迷信成性,往往为其所惑,视如仙方,服之不疑,则杀人易如反掌。更有甚者,虽延医诊治,亦弃置医方而不用,反瞒却医师,暗投神方。浸至病势日剧,则又隐讳不言,弄至医师束手,无所适从。苟遇模棱两可之庸医,遂以前方错误,大反前剂,变凉为热,因此酿成轻病变重,重病至死者,不知凡几。基于以上理由,若不严行禁止,贻害人群,实非浅鲜。本席有见及此,于是才提案,请付公决。”意思是,神方药性混乱(寒热互用),缺乏药理依据,民众盲目服用导致“杀人易如反掌”,甚至延误正规治疗(弃医方而用神方),加剧个体病情。另外,疫症流行时,神巫“设坛禳鬼”不仅无法阻断疾病传播,反而可能因聚集活动加速病菌扩散,与科学防疫措施形成对立。因此,阮照容提出解决办法:“请由县政府布告严禁,如有假借神怪,设坛惑众,开方治病者,饬各区乡镇公所,严厉禁止。倘有违抗,准将该神巫拿解究办,以绝巫风而重人命。”从“禁止神巫开方”到“拿解究办”,将迷信行为纳入法律制裁范围。会议决议“照案通过”。

但“神方”的土壤还在,医疗资源不足,尤其是乡村地区,人们因为距离远、没钱而无法看正规医生,只能求助神巫。

1937年4月,有关部门官员发出相同的感叹:“河源县属人民,性极迷信,每有疾病,辄求神方作医治之良药,每因药不对症而致误死者,犹不悔悟。神方草菅人命,亟须严予取缔。”因此,当时的河源县政府强制药铺拒绝神方配药,并焚毁神庙神方,从流通和传播渠道切断迷信根基:“为维护县民生命起见,除通饬各药铺,如遇有持神方购药者,应行拒绝外,并饬附城公安分局派警分赴各神庙,将所有神方尽行焚毁。”(1937年4月12日《香港工商日报》)

此前河源群众“每有疾病,辄求神方”,甚至“弃医从巫”,1937年5月的防疫通告强调“不食凉冻食物”“病人不可接近”,切断神巫借“仙方”干预治疗的空间。这种从“求神”到“求科学”的转变,标志着地方社会在疫病应对上的认知飞跃。

河源设立乡村贫民赠医所提供医疗保障

民国时期,为杜绝神方,河源当局已通过焚毁神方、禁止神巫开方等行政手段打击迷信,是为“堵”。同时,当局采取了“疏”,两相配合,既通过行政命令强制推行科学医疗,又以惠民服务如成立平民医院、乡村贫民赠医所等引导穷困群众主动选择正规就医途径,以铲除神方生存的土壤。

在城区,1936年1月,由河源各界捐集巨款兴建、坐落在河源城外清沾庵的河源县立平民医院落成。该医院通常由政府、慈善机构或教会设立,旨在为贫困人口提供低价或免费医疗服务。河源县立平民医院由县政府遴选委员筹备,医务主任由当地防军第八师军医处骆姓主任担任,并招有经严格训练之看护4名。该医院初时可容纳病人37名,每月经费暂定为500元,由县城第二市场、屠场二处所得租金拨充。医药经费更依赖地方财政和慈善捐赠,设备简陋且人员短缺,初期仅聘西医两名,暂未延聘中医。1938年5月1日,河源县立平民医院院长植广苗因事辞职,由陈云舒接任。

在乡村,1936年底,河源县当局设立乡村贫民赠医所,要求在1937年1月底前,各区公所至少在适合地点筹设贫民赠医所一家,由各区选聘当地中西医生,规定时间到所应诊,不得收受诊金及索取手续费;在各区营业的中西医生,一经聘定,应即接受服务,不得借故推辞,如成绩优良者,由河源县政府酌予奖励;各区乡准许设立捐簿,由群众捐献赠药的费用,如有他方公款可拨用者,呈报县政府核明指拨。(1936年12月30日《香港工商日报》)

河源县当局设立乡村贫民赠医所的举措,从医疗可及性、经济成本、科学观念渗透等层面直击神方泛滥的根源,对杜绝神巫治病现象有着积极作用。

乡村贫民赠医所要求“择适中地点设立”,将医疗资源下沉至乡村基层,缩短了群众与正规医疗的空间距离,乡村居民无需长途跋涉至县城求医,避免因延误治疗而转向神方祈求救命,切断神巫趁虚而入的机会。

神方流行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群众因时间及金钱关系,常常来不及请医生看病,乡村贫民赠医所规定“不得收受诊金及索取手续费”,且药品费用通过“民众乐捐”“公款拨用”解决,解决了贫困患者的经济负担。对比神巫开方时可能索要高价费用,该赠医所的免费服务更具吸引力,让群众不需要为省钱而依赖迷信疗法。

乡村贫民赠医所的中西医生坐诊,通过标准化的诊断与治疗(如西医的对症用药、中医的辨证施治)展现科学医疗的效果,可以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神方无效、医方有效,逐渐破除对迷信的盲从。

此外,从制度上保障了医疗可信度,规定“中西医生一经聘定,应即接受服务,不得借故推辞”,并以“成绩优良者酌予奖励”,激励医生认真执业,确保医疗服务的稳定性和专业性,避免因医生短缺导致群众又相信神巫。

乡村贫民赠医所的运作模式如政府统筹、社会募捐、医生义务服务,体现了河源早期公共卫生体系的雏形,其意义不仅在于治病,更在于通过常态化的医疗服务向乡村渗透科学治病观念。乡村贫民通过该赠医所治愈疾病后,其亲身经历会成为反神方的活广告,带动周边群众摒弃迷信。这种基于现实体验的观念转变,比单纯的行政禁令更具持久性和渗透力。

1949年9月,县城长塘路天主堂设立河源县天主教平民施药所,以救济贫苦病者为宗旨,故凡病者无分地域,不论宗教,皆可在指定期间到该所挂号诊治,除挂号费外,其余诊金、药费一概免收。(1949年9月10日《河源正义日报》)

现今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住院报销、门诊统筹、大病保险等政策,将常规医疗开支(如检查、用药、住院)的个人负担比例降至较低水平,使群众能够负担科学诊疗费用,避免因看不起病而转向迷信疗法,从经济层面杜绝因贫信神的土壤。当群众不需要为医疗费用焦虑、能便捷获得正规诊疗、且通过科学手段切实改善健康时,神方这类依赖信息差和经济困境生存的迷信产物,自然因失去社会基础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本报记者 凌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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