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红色货币史略(下)
解放前东江流域金融枢纽在老隆
两个主力连护送运钞人员穿越封锁线
■清末民初的老隆影像。老隆是东江上游重镇,商贸繁荣,解放前一度成为东江上游金融枢纽。凌丽 翻拍
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8个月的时间里,龙川老隆成为东江流域的红色金融枢纽——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即在此设立,是该行三大分行之一。
东江分行对统一华南地区东江一带的金融市场,促进生产与商品交流,巩固金融阵地,支援解放战争,迎接南下大军,都作出了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 凌丽
南方人民银行应运而生
1949年之前的河源、龙川、紫金、连平、和平等县,各地都办有广东省银行分行或办事处。如紫金县,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在县城设立广东省银行紫金办事处与金库;1948年11月撤并入广东省银行惠阳分行。
河源县的银行较多,除广东省银行河源办事处,还有其他:1938年3月初,中央银行广州分行驻河源办事处在太平路发祥店办公营业;南路军第八师师长黄质文筹设农民银行,为农民提供贷款;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河源人自己的银行”——股份制的河源县银行开业。同一时期,和平县、龙川县老隆镇等地也开设有农民银行。
1949年前后,河源各地金融市场十分混乱,人们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1949年1月1日,粤赣湘边纵队司令部(下称边纵司令部)公开成立不久,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胜利飞渡长江天堑,华南形势也起了很大的变化。5月,东江上游的重镇——龙川老隆宣告解放,整个粤东地区——潮汕、兴梅、东江等8个地区迅速连成一片。7月,粤赣湘、闽粤赣两个解放区亦连成一片。
为了迎接南下大军,解放华南全境,恢复和发展生产,繁荣市场,巩固人民政权,建立统一的银行和货币系统,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下称华南分局)决定建立南方人民银行,发行南方券,并通知各个解放区,迅速做好建立银行和发行南方券的工作。
在当时虽然潮汕地区的裕民行发行了裕民券,闽粤赣边区军民合作社在兴梅地区发行了流通券,陆丰县新陆行发行陆券,海丰县和紫金县也发行了流通券,九连地区先后发行了河源县信用流通券,连和县信用流通券及新丰县发行的信用欠票,粤赣湘边纵队发行的边区人民流通券,这些流通之地各不相同的货币,都不能适应迅猛发展的形势需要,况且,当时还有国民党的金圆券、港币等货币,甚至出现以物易物现象。
1949年7月8日,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在揭西县河婆镇成立,设印务局、发行部、业务部、会计部、秘书处。7月20日,南方人民银行开始对外营业,在潮汕、东江、梅州设立分行,分行以下设立7个支行,12个办事处,连同在香港的宝通行共24个行(处);其中,东江分行由九连地委筹建。
东江分行落户老隆
1949年年中的东江上游,商业较发达的市镇,多属新解放区。东江分行设在哪个市镇?
对机构的设置,华南分局指示:“应根据市场流通需要,选择若干重点,首先发行,逐步推开……‘应在城市首先发行,如能树立信用,即能迅速流通农村’。”根据指示精神,九连地委领导决定:东江分行和东江贸易公司都设在老隆。
《忆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始末》一文中记载:“当时的筹建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调配干部,建立机构;二是领取营运资金;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保证南方券顺利发行。”
在调配干部上,九连地委派出东江财经委负责人骆维强与陈忠负责东江分行的筹建,并从东江第二支队司令部军需室、连队和东江行政委员会等地方党政部门,先后抽调叶崇武、朱祯宦等10多人进入银行工作。
华南分局从华南财经委负责人中选派李健行等得力干将,到老隆协助东江地区早日建立银行和贸易公司,并从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下称总处)抽调吴平、陈燕芳等10多人到老隆参与东江分行的筹建;不久,他们又被调去参加接管广州的工作。
很快,东江分行组织架构搭起来了。根据总处颁发的章程规定,分行设经理、副经理各1人,下设3课1室,即业务、会计、出纳和秘书室。骆维强任分行经理,陈忠任副经理,业务暂由陈燕芳负责(后由朱祯宦负责),钟崇桂任会计,高照寰任出纳(后由邹琨光担任),叶崇武任秘书兼分行指导员。
彼时,老隆刚解放,常遭国民党部队空袭,当年9月11日和14日,老隆被敌机轰炸,死伤10余人,所以银行工作人员的生活是军事化的,因此分行设了1个指导员之职。
东江分行位于老隆的寨背街原广东省银行老隆分行旧址。这是一座砖瓦结构的木板楼房,在5月22日老隆解放后被东江第二支队后勤工作队接管。当时,一同被接管的有两家金融机构,一家是中国农民银行,接管物品包括该行的驳壳2支、步枪1支、毫银72元5角,港币770元;另一家是广东省银行老隆分行,接管物品为驳壳2支、曲驳1支、步枪15支、毫银2600元,港币578元,金圆券2000万元。广东省银行只留下行员邹里然1人看守并办理移交,农民银行无人移交;两家银行的账表都很凌乱,不完整。
两个主力连武装押运南方券
在太平年代,运钞尚不是一件百分百安全的事,何况在两军交战之时。1949年7月上旬,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副经理陈忠,接到东江第二支队司令员钟俊贤的通知,从老隆前往揭阳灰寨总处领取计划拨付的营运资金500万元南方券。
当时,从老隆至灰寨,没有客运汽车,只能靠步行,需经过五华、紫金、揭阳等县,沿途多属山区、新区,有的尚属国民党管辖,或为敌我交叉之地,敌军、土匪出没。为确保营运资金安全到达老隆,东二支司令部派出两个主力连队,与陈忠等人一同前往。
运钞队伍到达揭阳后,经闽粤赣边纵队政委林美南介绍,在灰寨总处见到总经理蔡馥生等人。商谈后,根据分局新的安排,分配给东江分行4420万元南方券,是原计划的500万的近9倍。
陈忠领到的都是1元、5元、10元面额的南方券,面额更小的1角、5角辅币,原定在梅州印刷,但因国民党胡琏兵团南逃到兴梅地区时攻陷梅州,辅币未能赶印出来。因此,总处决定将1角的电版,由陈忠带回老隆印刷,5角的待总处印好后,再运往东江分行。
返程的路途比来时艰难得多。一方面由于胡琏兵团的窜扰,交通受阻;护送陈忠等同来的两个主力连队,到揭阳后,接到通知即刻赶回老隆,参加阻击胡琏的战斗。没有战斗人员的护送,南方券一时无法运回老隆。
陈忠心急如焚。他赶到陆丰县河口,向粤赣湘边纵队政委兼司令员林平请示运钞问题。林平指示,将南方券暂时寄放在东江纵队第一支队司令部。
陈忠等便到河婆东一支司令部驻地,受到政委王鲁明、司令员蓝造及供给处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他们决定暂留河婆,等候交通好转的消息。
不久,解放军部队攻打陆丰县城,陈忠等也随同前往。此战未能攻克陆丰,部队转移到泰安洞后,陈忠接到前往老隆道路已通的消息。
为早日将南方券运返老隆,东一支司令部即组织老百姓担运,并派出连队护送。陈忠等步行到五华县横陂,找到东江第二支队驻地负责人魏麟基请求护送钞票,押钞重担,便由一支移交给二支,由魏麟基派出部队护送。
8月下旬,南方券全部安全运抵老隆。在运送南方券的同时,7月,东二支队老隆税务局成立;8月16日,已移驻老隆水贝的边纵机关政治部,向全边区发行“粤赣湘边区人民流动券”,票面分10元、5元、1元、5角、2角等5种,在该解放区作为缴纳税款、商场买卖及私人一切收支之用,一律十足行使,“人民咸称便利,争相以谷物请求兑换,大有供不应求之势”。(《粤赣报》,1949年9月7日)
东江分行成立前夕的宣传发动
南方券是新币种,必须有很高的知晓率和认可度,这需要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工作。
陈忠回忆,东江分行成立前夕,有关方面召开了两个会议,一是内部动员大会。部队、地方党政和各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财务人员参加,由边纵司令部负责人作动员报告,说明建立银行、发行南方券的重要意义,指出做好发行工作的措施,要求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在会上分发了发行南方券及管理市场的宣传纲要等文件。与会者纷纷表示,坚决响应号召,迅速传达贯彻。
另一个会议,是老隆镇商会及工商界代表和各界人士的代表会。由边纵司令部、东江行政委员会、东二支司令部、龙川县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出席并讲话,说明解放军胜利在望,全国即将解放的大好形势;说明南方券的发行,党和政府是认真负责的,有充分的物资作保证,希望大家在南方券发行后,市场上一切收付,都以南方券为本位货币,并按布告规定,严格执行。
会上,东江分行的工作人员将《布告》《南方人民银行新币发行条例》《华南解放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华南解放区外汇申请暂行办法》等,分发给到会代表。代表们表示,从发行之日起一切交易收付,均以南方券为本位计价。
《布告》由边纵司令部与东江行政委员会联合发出,主要内容是: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在老隆成立,正式发行南方人民银行新币(即南方券)。南方券是华南解放区的本位货币,在全区统一流通。布告明确规定:“在新币流通地区,所有公私款项收付及一切交易,均应以新币为本位,不得歧视、抵扣或拒绝使用……如有伪造或变造南方券的,将依法从严治罪。”
在公布南方券发行条例的同时,南方券宣布发行以后,所有金银外币,一律不准在市面上流通使用;过去各商号、各单位所发的流通券、本票等,属金融性质的票券,一律禁止行使流通,并由原发行单位负责收回,减少群众的损失:“全区各地公私交收买卖交易,均以南方人民券为本位,严禁使用港币、白银与伪币,并不准以黄金、谷米、棉纱及其他物资作为交换手段。”
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部队以往发行的流通券,按规定的收兑比价(由银行公布),由南方人民银行负责进行收兑,今后部队、机关、团体、学校、商店等均不得自行印发流通券、本票等金融性质的票券。
《粤赣报》还在1949年9月7日发表了头版头条消息:《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即将成立 不日发行南方人民银行钞票 伪币外币金银实物将禁流通》。
东江分行的历史使命
1949年9月12日,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在老隆正式成立,经理骆维强(曾任连和县人民政府县长等职),副经理陈忠;行址在老隆寨背街原国民党广东省银行老隆分行旧址。同时,南方券发行,票面分1元、2元、10元券三种。按一比一比价收兑边纵发行的流动券;外币按1元港币兑换2元南方券。
根据华南分局指示,南方贸易公司东江分公司(即东江贸易公司)也于同日在老隆正式成立,经理叶吉祥。
“南方人民银行的设立,其首要任务是发行足量的南方券,建立华南解放区统一的本位货币。南方券发行总额达1亿900余万元,币值稳定,流通正常,信誉很高。南方券发行后,严禁外币金银流通和买卖。以南方券2比1的比价收兑港币,然后将港币拿到香港换回物资,供应市场,稳定物价。”(《金融图集与史料(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建行初期,南方券发行渠道主要有3个:支付部队的经费,贷款支持东江贸易公司收购物资,兑换流通券和收兑金银外币。根据东江分行10月底的报表记载,通过这些渠道,约1个半月的时间,就发行了1500多万元南方券,流通范围遍及东江上游各县,城乡市场基本上由南方券占领,发行任务顺利完成。
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建立半个月,新中国成立;10月14日,广州和惠州同时宣告解放。
1950年元旦,在4个多月的时间里完成历史使命的东江分行,迁至惠州,老隆改设办事处。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进行经济建设,要求财政、银行工作集中统一,南方人民银行已无存在必要。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于1949年9月中旬停业,潮汕分行于1950年1月1日停业;已迁至惠州的东江分行于同年4月停业,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惠阳办事处,不久后改为惠阳中心支行;梅州分行于同年4月20日停业,各分行及其所属行处同时改制为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基层机构。至此,南方人民银行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宣告全面结业;南方券及各地流通券亦于6月20日前回收,并于次日烧毁。至7月15日,南方券回收工作基本结束。
东江分行从筹建到并入中国人民银行,短短8个多月,“有力地打击了帝国主义的金融侵略,对金银外币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使南方券顺利地进入城乡市场,完成了发行南方券的任务,也为人民币迅速占领城乡市场打下基础;并对支持物资收购、商品流通,活跃城乡经济,为迎接南下大军、解放全华南,作出了应有的贡献。”(陈忠《忆南方人民银行东江分行始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