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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高新区“2018答卷”·政策体系篇

聚焦人才和创新 打造全方位服务政策体系

2019-01-29 10:21:18 来源:

核心提示

2018年,河源高新区全面兑现落实各项政策,赢得了企业和群众的高度评价:发放2017年度的“稳投资、促增长”政策奖补资金1100万元、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奖励资金1633万元、促进科技创新财政配套资金2022万元、模具产业扶持政策资金1742万元,等等,不一而足。

2018年,河源高新区连续出台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驱动、人才培育、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5项政策。这一套政策体系,不仅聚焦产业发展,破解企业创新创业痛难点,对初创、加速、发展、壮大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支撑和服务,构建完善的产业政策体系;而且精准服务人才需求,构建人才安心创新创业、幸福工作生活的服务政策体系,全面提升园区营商环境,推动河源高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支持实体经济 2019年安排财政预算5000万元

2018年12月,《河源市高新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这是河源高新区深入贯彻全国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措施采取的高效措施。

该政策第一年安排5000万元财政预算资金,围绕园区打造成为承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延伸的牵引区和引领河源发展的产业新城、科技新城这一发展目标,鼓励引进一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投资规模大、产出效益高的优质工业项目,推动园区现有企业稳产达产、增资扩产。

支持引进重大项目。对园区引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优质项目,符合高新区出台的固定资产累计投资、年销售额、年纳税额等规定之一的,给予政策优惠。

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工业企业当年技术改造投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技改实际投入的20%给予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被认定为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和培育企业、获得国家、省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3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

奖励较大贡献工业企业。对年度纳税高新区留成部分首次超过3000万元的,按留成部分的30%给予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3000万元;当年利用外资额达1500万美元的,按其实际外资投入金额的1%、单个不超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新上规上限的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一次性补贴20万元。

同时,《政策》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咨询、企业“上云”等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相关项目,分别给予补助,全方位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创新驱动发展 构建科创研发生态服务体系

河源高新区的科技创新实力在持续增强,科技创新投入也在持续增加。未来,创新驱动仍然是河源高新区发展的强大“心脏”。

河源高新区出台《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园区科技创新创业体系,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对申报认定、搬迁入园、入选省高企年度百强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至50万元的补助。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给予配套资金和科研经费支持,最高可达100万元;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或科研设备的,单个企业最高可获补助50万元。

二是建设多层次创新平台,鼓励加快科技自主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对组建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的,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认定新型研发机构,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对新认定的各级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资金支持。

三是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为在区内投资建立天使投资基金、孵化投资基金等基金的,给予基金管理机构补助和奖励,最高可达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对获得国家、省级专利奖企业,奖励高达3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最高给予200万元配套奖励;支持企业上市,对区内企业主体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技创新板成功挂牌上市的,一次性给予补助300万元。

■人才优先发展 新增3000万元奖励资金

人才是创新发展的主体,抓住了人才,就是抓住了创新的关键,因此,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关键要落实人才政策。

《河源高新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出台,新增3000万元奖励资金,意味着河源高新区着力构建引进、培育、激励、服务“四位一体”的人才工作体系,营造优质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该政策为六类人才和团队制定了富有竞争力的引进措施。引进的人才第一类是中国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及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等相当层次的专家学者。第二类是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科研工作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等层次人才。第三类是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扬帆计划”的科技创新类领军人等相当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科研经费、生活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待遇,总资助经费分别不少于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第四类至第六类,分别是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或高级技工人才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给予经费和租房补贴。

引进的人才团队分为二类,分别为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和经省相关部门(含广州市、深圳市)认定的人才团队,给予工作资助经费,前者不少于200万元,后者不少于100万元。

该政策还致力于构建全面系统的人才培育和激励机制。在培育方面,鼓励优秀学生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加大对高层次人才梯队培养,建设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对在职期间获得学历提升或评定职称的,给予学费补贴最高1万元。在激励方面,每年开展评选“优秀企业家”等人才活动,对优秀企业家每名给予2万元奖励;高技能人才获得世界级、全国及省市技能大赛的,最高给予10万元的奖励。

实施人才安居工程。为高新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建立集商业、居住、办公于一体的人才小区。对在高新区就业满一年且首次在高新区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大专学历及以下、本科(中级职称以及高级技工、技师)、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博士(或高级职称)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补贴。

■招商引资奖励 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000万元

2018年8月,《河源高新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出台,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00万元,对招商引资工作有贡献的项目引荐人进行奖励,旨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引进更多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落户,推动高新区率先振兴发展。

根据奖励办法,可以获得奖励的项目引荐人包括商会、协会、专业机构等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机构及自然人。

奖励办法规定,项目动工之日起18个月内的累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达到标准后可享受实际投入资金6‰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达800万元。

项目竣工投产或正式运营起连续18个月内,主营业务收入达5亿元至8亿元,可享受收入4‰的一次性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达8亿元以上,可享受收入6‰的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高达800万元。纳税额(剔除出口退税后的所有缴纳税费,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000万元/年以上的,按纳税额高新区留成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达800万元。

此外,符合奖励条件,且为世界500强企业的,按上述奖励标准的2倍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奖励条件、且为中国500强企业的,按上述奖励标准的1.5倍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营商环境改革 十条措施降成本提效率优服务

2018年6月,河源高新区出台《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十条措施》,条条针对企业经营实际,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对标国际标准的营商环境。

优化投资环境,实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利用外资的且符合省财政奖励条件的,区财政予以额外0.5倍资金作为配套,最高达500万元。

全方位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规范人才市场,鼓励实施“机器换人”,降低用电成本,分类制定激励政策,全面清理取消违规中介服务收费,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建立有效的“投融资平台”,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每年提供1000万元,用于园区企业使用过桥资金的利息补助。建立园区孵化基金、创投基金、产投基金,多渠道拓宽投资项目融资渠道。

深化“放管服”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新开办企业审批时间降至3.5个工作日。行政审批局成立运作,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实现“一门式、一网式”政务审批服务模式,整体事项审批时间降低40%。

本报记者 邓燕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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