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报3宗网络食品销售典型违法案例
规范经营秩序 守护舌尖安全
本报讯(记者 陈思芬)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规范网络食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违规营销、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乱象,切实防范化解网络食品领域安全风险,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并于近日通报3宗网络食品销售典型违法案例。
3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其在抖音平台购买的1箱某品牌100%椰子水涉嫌存在虚假宣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问题。4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检查,在其成品仓库发现有消费者投诉的100%椰子水,另有其他包装的100%椰子水。经核实,上述两款椰子水实际生产投料使用了葡萄糖和冷冻椰子水,与外包装标签标示的配料仅椰子水不一致。当事人生产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椰子水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椰子水,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源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某贸易商行在其开设的拼多多网店销售两款食品,上述商品详情页标注为“无糖”,但消费者收货后发现,产品外包装未标注无糖标识,也未标注糖含量,涉嫌虚假宣传。根据线索,1月5日,源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商行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被举报产品,但当事人确认举报人购买的食品为其销售,举报内容属实。经查,当事人为一键代发经营模式,涉案产品外包装标注蔗糖含量为0g/100g,配料表中未添加白砂糖、蔗糖等精制食糖,但仅凭标签标识无法认定为“无糖”。当事人利用在商品详情页标注“无糖”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源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整改产品详情页面,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对其开展合规普法教育。
5月25日,龙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龙川县某商务中心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其在拼多多平台网店销售某产品礼盒,并在该礼盒商品详情页面中使用了“瘦身”“减脂”“燃脂”等宣传用语,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经查,涉案产品为普通食品,不具备瘦身减脂功效,也未取得相关功能宣称的批准证明文件。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对普通食品宣称具有瘦身减脂功效,广告内容与实际不符,误导消费者,其行为违反相关规定。龙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下架该礼盒产品、对商品介绍内容进行修改,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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