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法院彭寨法庭判决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七旬老人每月顺利拿到1000元赡养费
本报讯(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曾钰矞)近日,和平县人民法院彭寨法庭法官叶丰荣到东水镇进行判后回访,了解七旬老人张某的赡养费是否准时到账的情况。
张某有四个儿女,平时与唯一的儿子共同居住。但张某与儿子长期缺乏沟通,感情不和。2024年3月,两人因琐事拌嘴,并发生冲突,张某默默收拾行李,孤身回到老家居住。
独居的张某年事已高,缺乏劳动能力,子女没能妥善履行扶养义务。每月只能靠220元的养老金勉强度日的他被生活费、医药费压得喘不过气。无奈之下,他选择了与子女对簿公堂。
案件立案后,分配到叶丰荣手中。他翻开案卷,心里马上沉了一下,张某的困窘让他很揪心,这类案件如果只是简单判决,钱或许能要来,但亲人之间的鸿沟,一定越来越深……
在东水镇,叶丰荣见到张某。他态度很明确:“每月一共就要1000元,800元都不行。我一天也就30多元,还要吃药,不过分。”
叶丰荣回头找张某的子女了解情况,他们的说法高度一致:“村里其他老人的生活费每月也就五六百块。按这个标准给,够用了。”
一边是1000元,一边是五六百元。差距不算大,但谁也不肯退一步。叶丰荣在庭前尝试调解,几次都没能谈拢。他明白,这个案子靠“劝”是劝不下来了,必须在法庭上把理说透。
庭审当天,叶丰荣当庭释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强制性法定义务,感情不和、生活不富裕等都不能成为拒绝赡养的理由。
最终,他综合考虑当地生活水平和老人实际需求,酌情判决: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50元。双方都认可判决,没有上诉。
半年后,叶丰荣到东水镇进行回访。走进张某的家后,叶丰荣特意到厨房看了一眼。灶台上搁着一把青菜、一块肉,墙角还有一袋米,比起半年前张某说的“有时连肉都舍不得买”的光景,显然已经有了变化。
随后,张某掏出手机,边翻开子女汇款的到款记录给叶丰荣看,边说:“子女每月都准时把钱发过来,现在感觉生活舒坦多了。”看着张某手机里整整齐齐的到款记录,叶丰荣知道,判决真正落在了实处,张某基本生活有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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