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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赌球代理犯罪案件

一被告人充当赌球代理获刑六年

2026-06-16 11:17:23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赌球代理犯罪案件,对一名为非法赌球网站发展下线、累计赌资近百万元的被告人,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以案释法严厉警示各类涉赌违法行为。

被告人林某通过微信与已判决的郭某取得联系,为境外足球赌博网站提供代理账号,交由郭某用于发展下线会员、接受网络赌球投注,双方约定林某按照总投注额的2.5%抽取“水钱”牟利。

获取代理权限后,郭某利用该账号开设多个下级会员账号,招揽人员参与足球赌博投注。经查,截至案发,该代理账号下所有下线会员累计投注金额高达976690元。其间,林某通过微信与郭某结算赌资,累计转账7万多元,由郭某对接下线完成赌资清算,完整参与网络赌球代理牟利链条。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明知涉案平台为非法赌博网站,仍主动担任代理、协助发展下线、承接赛事投注,以营利为目的参与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涉案赌资数额巨大,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结合本案犯罪事实、行为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及量刑情节,一审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林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宣判后,林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当,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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