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3人非法获取4万条公民信息被判刑

2025-10-21 10:39:57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徐晓曦

在网络上,借贷平台“遍地开花”。在点开链接写下个人信息的时候,你是否想过有些犯罪分子正把黑手伸向你的个人信息……

2023年底,白某甲通过聊天软件加入一个非法交流群,了解到做“资源引流”可牟取暴利。于是,白某甲与白某乙、骆某合谋,租用一酒业商铺二楼作为“工作场所”。

白某甲等人通过聊天软件联系短视频平台的广告代理商,在抖音、快手等平台投放虚假借贷广告,吸引有贷款需求的网民填写姓名、手机号码、公司名称、期望贷款金额等个人信息,再将公民个人信息汇总后,转手卖给了境外团伙。白某甲提现后,通过微信将工资和提成发放给白某乙与骆某。

半年内,3人非法获取手机号码数据133万余条、公民个人信息数据4万余条,通过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共非法获利7.3万元。白某甲退赃7.3万元,并主动对其实施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进行公益诉讼赔偿7.3万元。

东源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甲、白某乙、骆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7.3万元,其中白某甲情节特别严重,白某乙、骆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地位,认罪态度及坦白、退赃等量刑情节,依法判处被告人白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5万元;判处被告人骆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1万元;判处被告人白某乙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联系方式、地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这些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买卖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否则,不仅要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还可能要承担公益损害赔偿费用。本案中,被告人以贷款申请为诱饵,在各平台投放虚假借贷广告,吸引有贷款需求的网民填写个人信息,汇总后进行贩卖,被告人被悉数判处刑罚,主犯白某甲还赔偿了公益损害赔偿费用,受到法律严惩。

办案法官提醒,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的泄露,容易导致身份信息被冒用或者被诈骗团伙盯上,实施精准诈骗,导致个人财产损失;通信联系方式、地址、行踪轨迹等的泄露,容易使公民遭受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和推销信息等骚扰,甚至隐私受到侵犯、名誉受到损害。广大网民务必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低门槛贷款”等虚假广告,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填写个人信息,不轻易透露个人财产状况,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网络平台也应加强审核机制,杜绝非法广告传播。

    上一篇:竹海生金 笑“竹”“言”开
    下一篇:没有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