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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退保不可取

2025-06-18 10:34:36 来源:河源日报

在各种社交平台上,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不法中介以可全额退回保险金为噱头吸引投保人,从而向其收取维权提成、手续费或咨询费等高额费用。然而,保险退保真的有捷径吗?是否暗藏法律风险?为此,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红进行了普法。

记者:投保人退保获得的合法权益是什么?

李彦红: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分别可知,“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由此可知,投保人依法享有单方解除权,但当其行使解除权时往往面临着退保损失的问题,即其退保获得的合法权益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即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在扣除保险公司各种经营费用后,所剩余额按照预定的利率计算出的现值)。

记者:恶意退保有何风险?

李彦红:此处列举四种主要风险:1.失去正常保险保障风险,投保人不仅会丧失风险保障,而且在未来再次投保时,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2.资金受损或遭受诈骗风险,所谓的第三方可能是诈骗分子。3.个人信息泄露风险,某些“代理退保”第三方取得投保人的隐私敏感信息后,可能私自用于信用卡套现、小额贷款业务等。4.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代理退保”往往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如诱导教唆投保人编造理由、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进行投诉、举报或诬告,投保人可能因此参与非法行为,甚至构成欺诈,面临犯罪、被起诉追究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记者:消费者需要注意什么?

李彦红:1.理性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了解清楚产品保障特点,紧密结合自身健康、意外、养老等实际保障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经济实力的保险产品,避免冲动型消费或者跟风购买,否则一旦退保就会损失部分保费。2.如确实需要退保,可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全额退保情形,比如保险合同是否有明确约定犹豫期内退保可全额退还保费、保险代理人是否存在违规展业行为、保险合同是否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等。3.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保险合同、投保单、身份证、银行卡等包含大量个人信息,不要轻易转交他人,避免被他人非法利用。4.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采取合法措施主张损失和权益保障。(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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