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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进住宅老旧电梯整体更新更换

每台电梯补助15万元

2025-02-27 10:04:33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梁昕 通讯员 李蓓佳 近日召开的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视频会议透露,我市重点支持更新更换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老旧电梯,每台按15万元标准给予定额补助。

会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近日印发的《河源市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申报工作指引》(下称《指引》),并部署了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有关工作。

《指引》明确,此次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工作的申报主体为企业,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电梯制造企业、电梯维保企业等。支持依法依规建设的住宅楼中已办理使用登记、使用年限长、配置水平低、运行故障率高、群众更新意愿强烈的老旧电梯更新更换(不含改造和大修),重点支持更新更换使用15年以上(2010年1月1日前办理使用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对住宅老旧电梯整体更新更换按15万元/台标准给予定额补助,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必须是首次办理且没有发生过改造,如发生改造,则按照改造的时间计算。

此外,申报老旧电梯更新的项目应满足未开工或2025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且正在施工,且单台电梯投资大于15万元;老旧小区的业主就电梯更新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需达成一致意见,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

《指引》要求,申报老旧电梯更新的企业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登记赋码并领取备案证,登记赋码后企业还需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中填报项目信息,两个平台中的项目名称要一致,完成系统填报后应在2月28日前及时报送纸质材料。其中,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住宅老旧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原住宅老旧电梯首次监督检验报告(如遗失可不提供);电梯的更新改造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居民就电梯更新改造方式、出资方案、更新后管理及维保方案等已达成一致且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盖章确认的意见证明材料,若不能在召开业主大会期间确定供应商、电梯品牌型号、项目金额预算等事项,则应在表决事项中明确授权由使用单位实施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电梯产权人(居民)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应提交电梯安全评估(评价)报告及更新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备案证;申报企业信用证明材料及项目综合承诺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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