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5宗违法违规经营燃气器具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陈思芬 连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燃气器具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一批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及配件违法行为,并公布5宗典型案例。
今年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对江东新区某厨具店进行检查,在该店货架发现一批燃气灶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家用燃气灶具、商用燃气燃烧器具标准要求。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燃气器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平县某电器店购进的燃气灶无“CCC”认证标志,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喷火事故,导致其受伤。今年2月18日,和平县市场监管局对该店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的同款家用燃气灶,当事人承认消费者投诉的家用燃气灶是在其处购进并负责上门安装。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台某品牌家用燃气灶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现场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该燃气灶强制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该当事人经营未经强制性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和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今年1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对江东新区某五金交电门市进行检查,发现该门市经营的某品牌商用调压器出气口未采用螺纹连接、某品牌家用调压器无过流切断保护装置,不符合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要求;在该门市货架发现某品牌猛火炉燃气进气管与供气管间未采用管螺纹连接,不符合商用燃气燃烧器具要求。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燃气器具配件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今年3月19日,东源县市场监管局对东源县蓝口某五金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经营的某品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无过流切断装置,不符合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要求。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家用燃气器具配件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东源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今年2月4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对紫金县蓝塘镇某建材店进行检查,在该店发现减压阀一批,上述减压阀均没有过流阻断装置,不符合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要求。当事人经营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家用燃气器具配件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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