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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

2024-05-01 17:00:38 来源:河源日报

为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形象,依法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市有关部署,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成立“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工作,对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活动实施线上线下同步打击,深挖源头,铲除不法活动链条,严打重处不法分子,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次“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时间为期1年。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将通过“三个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一批重点案件、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非法物资、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切实解决“特供酒”屡打不绝、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综合施策,实施全链条治理。围绕制售“特供酒”违法活动全链条,积极运用食品生产经营、网络、广告、商标、反不正当竞争等多元监管工具箱,做好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清理非法制售源头,打击违法链条。二是坚持从严打击,加大震慑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制售“特供酒”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从重查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优化系统内部分工协作,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深化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打击,形成高效联动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常态长效,建立制度机制。推动线下排查、线上监测、执法查处等工作常态化,坚持露头就打,防止反弹回潮。

线下全面排查治理

线上全面监测清理

对酒类生产者,尤其是中小型酒类生产企业、小作坊开展“拉网式”排查,以包材库房、包装环节、成品房等为重点,严查是否生产或受委托生产“特供酒”。对酒类销售者开展全面排查,以销售场所、仓库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对高档酒楼酒店、特色餐厅、主营商务宴请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深入排查,以酒水单、仓库、结算单等为重点,严查是否采购、销售“特供酒”。结合食品经营环节明察暗访工作,组织对“特供酒”生产经营者开展暗访,发现获取“特供酒”制售线索。对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及相关生产经营者开展重点排查,严查是否存在“特供酒”虚假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严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特供酒”广告和信息。排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广告、宣传活动,下架、封存、召回“特供酒”及相关包材等,清理线下制售源头和消费渠道。

以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平台、带货直播间、广告发布媒介等(以下称平台)为重点,全面开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互联网广告信息的监测排查,搜集“特供酒”问题线索。完善网络交易和广告监测关键词,持续监测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情况。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督促平台采取下线相关商品、停止发布广告、删除宣传信息、关停店铺、关闭账号等措施,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广告和信息发布审核责任义务。对问题突出的平台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阻断“特供酒”线上销售渠道。

排查线索严查案件

深挖源头铲除链条

开展检验检测。以国家级酒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技术支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线上线下排查到的标示“特供”“专供”“内供”的酒类产品进行抽样,并送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情况移交执法监督部门。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监测发现、相关部门通报、举报制售“特供酒”的问题线索,形成清单,建立台账,逐一认真核查。对认定为违法行为的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将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涉嫌违纪案件线索一律通报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对查处的“特供酒”案件,要开展全链条溯源排查,查明问题产品进货渠道、流向和购销台账,深挖“特供酒”生产源头、包材印刷制作源头、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信息发布源头,依法查处“特供酒”制售链条上相关生产者、经营者、印刷者、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平台等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特供酒”制售源头,铲除非法链条。

广泛开展宣传引导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协调各级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阶段性成果,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宣传报道,形成主流媒体的宣传声势。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和一批制售“特供酒”链条上的违法企业名单,开展销毁问题产品行动宣传,震慑违法者,警示生产经营者。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不购买、积极举报“特供酒”。加大相关舆情监测和协调处置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建立与网信、公安、宣传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机制,互通信息、强化联动。不断完善禁限用(售)词库,督促指导平台加强管控,强化精准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内部人员举报。加强与省、市级行业协会合作,指导行业协会建立酒类营销宣传自律机制,发布自律公约,规范营销行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将符合相关情形违法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本报记者 张伟燕 通讯员 戴小茜 黄永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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