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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需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2024-02-06 11:52:10 来源:河源日报

春节将至,大街小巷都透着安定和谐、欢乐祥和的新春氛围,但有些纠纷在新春期间更为容易发生,你知道有哪些吗?为此,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李彦红律师进行相关普法。

记者:燃放烟花爆竹,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吗?

李律师:燃放烟花爆竹具有一定危险性,燃放人须尽到必要安全注意义务,比如选择空旷地方、避开人群、远离易燃易爆场所、燃放结束后确认无余火等。燃放烟花爆竹不幸失火的话,轻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重则造成严重事故构成失火罪等。其中,因孩童嬉戏玩闹导致火灾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财产所有人需要尽到妥善保管职责,对于损害产生也具有过错的,需要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过错程度,酌情确定侵权人与财产所有人各自的赔偿责任。

记者:微信红包接龙,存在法律风险吗?

李律师:在微信群里发红包,如果是朋友间的小额互发,不带营利性质,可视为赠予,但若以营利为目的,就涉嫌赌博。根据有关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下列案例中被告人A某、B某、C某、E某纠集成员进行红包赌博,就涉嫌开设赌场。2022年2月2日至21日期间,被告人A某、B某、C某经事先共谋,邀请参赌人员加入3名被告人组建的微信群,并制定抢红包接龙规则(“保时捷”“老九门”,即抢到特定数额红包者可获得奖励,抢到最小金额红包者接龙发红包),结伙在长沙市雨花区某某酒店、某某电竞酒店等地采用在微信群内抢红包接龙的方式开设赌场,3名被告人负责在微信群内代替微信号发红包功能受限的参赌人员接龙发红包、给抢到特定数额红包者发奖励红包,并利用D某(已作行政处罚)等人提供的手机下载“外挂”软件,操控D某等人提供的“免死”微信号(如该微信号抢到最小金额红包,无需接龙发红包,由抢到第二小金额红包者接龙发红包)自动抢红包获利,非法获利由3名被告人平分。2022年2月12日至16日期间,被告人E某也加入成为股东,并按照收益的10%获利。至案发,被告人A某、B某、C某各非法获利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E某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元。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A某、B某、C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判决E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没收扣押的手机和违法所得等。(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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