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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打工,该如何“排雷”?

2023-07-18 10:02:22 来源:

暑期来临,不少学生想要通过暑期兼职或是赚取零花钱,或是提前进行实习,或是丰富社会经历。但是,有关暑期工的那些“坑”,你是否有所了解?应当如何“排雷”?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彦红,对此进行答疑解惑。

记者:未成年人能打暑期工吗?用人单位是否属于使用童工?

李律师:首先,除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雇佣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就使用童工或介绍童工就业的行为都作出了相关处罚的规定。最后,组织或个人可以依法雇佣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其中《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结合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规定了系列特殊劳动保护措施。

记者:暑期工是否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李律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暑期工和用人单位可以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地点、支付报酬方式、劳务范围等,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有效维权。

记者:暑期工工作期间受伤,如何维权?

李律师: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暑期工和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暑假工可以通过主张劳务关系依法进行权益保障。

记者:暑期工面对形形色色的招聘要求,该如何“排雷”?

李律师:首先,面对“高薪”“轻松”的暑期工招聘信息,要打起十二分警惕心。有些不良组织会通过网络刷单、招募手机聊天打字员等植入病毒方式进行诈骗,一些网络传销还会通过网络购物、付费广告点击、网络游戏、网络加盟、金钱游戏等载体发展下线。其次,如遇到被告知要先交工作介绍费、服装费、培训费、押金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又或是和招聘信息明显“货不对板”等情况,应当明确拒绝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再次,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对公司提出的扣押证件行为,应当明确拒绝。

(黄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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