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法治保障
2023-05-16 09:31:22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郑文翀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加快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法治保障。
我市全力打造河源法治建设品牌,完成全国第一个成立的乡镇司法行政机构(紫金县蓝塘司法所)改造扩建和“全国首个司法所”展馆建设,基本完成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文化展览馆建设。市普法办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市普法栏目《法治声音》获评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我市出台我国地级市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同防御暴雨灾害格局。起草《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实施新时代河源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工程;全市所有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乡村治理“积分+”模式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最佳案例”。
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率先在粤东西北地区上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中院“法润河源”普法品牌创建获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推行的“检察听证+”模式为全省唯一向最高检推荐听证典型案例,并获最高检转发推广。
此外,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建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高质量完成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8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完成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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