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采伐许可证过期仍雇人砍伐林木获刑3年
2023-05-12 09:36:15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陈碧霞 日前,经紫金县法院审理,该县一男子明知其持有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已过期,仍雇请多名工人在涉案山岭砍伐林木,构成滥伐林木罪。
2022年2月至3月初,江某明知其持有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已过期,仍雇请工人在紫金县义容镇某山岭砍伐林木。经紫金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案件技术中队鉴定,被采伐林木面积为21亩,总蓄积量128.3立方米。
紫金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林木采伐许可证到期后,未经重新审批即雇请他人砍伐,数量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江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江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因滥伐林木造成的国家林业资源损失32028元,同时支付补植抚育林木费用48300元,两项合计80328元。
办案法官表示,林业资源是一项极其宝贵的自然资源,国家予以严格的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伐林木。即使是采伐自己所有林木,也要经有关部门批准,且要严格按照许可证批准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等规定进行采伐。被告人江某滥伐林木的行为,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和林木资源,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给国家造成损失,除了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上一篇:爱心义诊送下乡 志愿服务暖人心
下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新闻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