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权益保障指南
2022-07-15 10:18:34
来源:河源日报
网络购物是市民日常购物的一种常见方法和渠道,然而消费者在享受网购带来的便捷时,也遭遇了网络虚假宣传、收货退货困难等问题。广东达伦(河源)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彦红律师为大家讲解相关规定。
记者:经营者能否拒绝赔偿消费者因使用赠品造成的损失?
李律师:不能。《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八条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赠品或者消费者换购的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电子商务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由主张免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记者:消费者通过客服个人付款,商家能否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李律师:可以。《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五条的规定,“网购平台的工作人员在销售商品时引导消费者通过交易平台提供的支付方式以外的方式进行支付,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承担商品销售者责任,平台内经营者以未经过交易平台支付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肖女士在某购物平台购买了5盒面膜,付款时,经营者客服称如果通过微信支付可另外享受满300元减50元的优惠,肖女士同意微信付款。收到面膜后,肖女士在使用时感到脸上有刺痛感,而且面膜的味道也很刺鼻,遂与经营者客服反映要求退货退款,但经营者客服却称肖女士没有在该网购平台支付,经营者没有办法安排退货退款。本案中,经营者的工作人员引导消费者通过其他支付方式支付,发生质量问题的,经营者仍然要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网购时要选择安全支付方式,使用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不要轻信经营者提供的第三方支付链接或二维码,不要直接转账至私人账户。(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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