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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工作

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2022-02-16 09:32:59 来源:河源日报 周慧荷

■本报记者 周慧荷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自治规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全区村(居)民自治水平,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基层自治规约建设,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树立文明健康的良好风尚。截至目前,全市1251个村、190个社区已完成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去年新增的3个社区也在制订居民公约中。

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日前,我市印发了《河源市村规民约工作指引》《河源市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时间、内容和程序,指导各村(居)在修订工作中,遵守三个原则:一是内容不违背上级法律政策法规。二是内容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三是通过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的程序进行修订。

加强村规民约的监督落实。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对修订的村规民约建言献策,形成“我制定、我遵守、我执行”的良好氛围。各村(居)委会每年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落实情况,村委各委员会及成员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遵守情况都有监督职责。健全完善奖惩机制,对模范遵守村规民约的村民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村民及时予以教育并督促纠正,形成执行村规民约的正能量,同时增强了村规民约的权威性。

发挥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一是发挥村规民约乡村治理、乡村振兴中的“引领”作用。村规民约中的行为准则,村“两委”班子干部和全体党员都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二是发挥村规民约的“监控器”作用。让村民真正知道干什么、怎么干,知道什么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不断增强村民遵守村规民约的主动性。三是发挥村规民约的“调解员”作用,有效缓解村庄所存在的矛盾纠纷。

据了解,自去年7月起,市民政局开展了“约好粤来”主题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宣传活动,向省民政厅推荐了10篇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对选出来的优秀村规民约进行宣传推广。接下来,市民政局将继续对“约好粤来”主题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广泛宣传,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村民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成为村民自治、促进城乡发展的必要手段和重要工具,推动乡村治理逐步走上规范化法治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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