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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严厉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源城区检察院批捕“上头电子烟”犯罪嫌疑人

2021-12-15 10:46:34 来源:河源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刘烨华 日前,源城区检察院依法对骆某章等3人涉嫌贩卖“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一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7月,市公安局源城分局掌握了骆某章等3人贩卖“上头电子烟”新型毒品的线索,犯罪嫌疑人骆某章购买“上头电子烟”烟油后,以每毫升250-300元不等的价格向犯罪嫌疑人曾某基、魏某科出售。犯罪嫌疑人曾某基、魏某科再将“上头电子烟”烟油贩卖至其他吸毒人员,每次交易额数千元不等。公安机关于10月15日、10月19日分别将犯罪嫌疑人曾某基等3人抓获,并抓获一批吸毒违法人员。骆某章等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00后”青少年,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

源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针对这一类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承办检察官积极对接市公安局源城分局缉毒大队,与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就“上头电子烟”的化学成分、含量、属性等问题进行探讨,在案件定性、事实认定、主观明知等方面提出了引导侦查意见,完善案件证据体系。因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承办检察官及时了解审讯情况,审查言词证据、电子数据及审讯视频,在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基础上,依法严厉惩治新型毒品犯罪。

办案检察官表示,电子烟作为一个新兴事物,吸引了不少年轻人购买和吸食,一些未成年人也深陷其中。“上头电子烟”是指在电子烟或电子烟油中非法添加了其他毒品成分——合成大麻素。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九大类新精神活性物质中的一类,是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能产生更为强烈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具有成瘾性,滥用会导致心肌梗死、癫痫及各种并发症,甚至死亡。青少年切莫盲目追求所谓的“上头”快感而以身涉险,要增强辨别新型毒品的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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