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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资金支持项目现组织申报

助力我市外资外贸企业发展

2021-09-08 10:04:19 来源:河源日报 方新苗

○本报讯 记者 方新苗 近日,市商务局发布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申报2020年下半年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资金项目和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外经贸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据了解,此次资金支持对象为在我市注册、无违法违规行为、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外经贸企业。资金支持项目共两个,分别是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在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资金项目中,资金支持的内容涵盖支持企业扩大进口、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企业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生产医疗器械的外经贸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支持捐赠进口紧缺医用物资。

不同的支持内容有不同的资金支持标准。比如,在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上,对已缴纳展位费用、因疫情不能正常参展造成损失的外贸企业,按其实际损失展位费用的80%予以财政补助。在支持生产医疗器械的外经贸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项目上,对生产医疗器械产品的外经贸企业在内销时产生的进口料件的进口环节税(含关税和增值税),给予50%资金补助;对企业内销产品的原料紧急采购单价及额外产生的运费,给予全额资金补助。

而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中,资金支持的内容包括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项目、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项目、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项目、促进河货回流项目。在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项目中,对完成技术改造的加工贸易制造业企业,除统一享受省财政技术改造事后奖补政策外,如企业当年出口规模达到3000万美元以上(含3000万美元)且实现正增长,则再对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在促进河货回流项目中,对列入清单管理的重点目标企业按每进出口回流或挖潜(异地进出口调配)1美元予以0.02元人民币的资金扶持。

值得注意的是,在支持外贸外资企业发展资金项目里,对支持企业扩大进口项目、支持生产医疗器械的外经贸企业产品出口转内销项目、支持捐赠进口紧缺医用物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对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支持企业发展外贸新业态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在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资金项目中,对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发展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对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支持市场采购贸易发展项目、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项目、促进河货回流项目予以资金支持的时间为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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