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完成首宗乡镇行政执法案
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走在全市前列
○本报讯 记者 叶春雨 特约记者 朱景优 日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平县司法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彭寨、贝墩2个示范镇执法人员到贝墩镇开展现场执法实操,帮助“零”执法基础的2个示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顺利完成了该县首宗以乡镇名义执法的行政处罚权案件,为其他乡镇落实落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起到了示范作用,迈出了行政执法关键一步,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上走在了全市前列。
据悉,该案为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贝墩镇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在和平县司法局的牵头组织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协助指导下,贝墩镇政府向当事人作出了送达检验报告、控制相关涉案产品、责令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依法实施扣押。经过现场调查、询问调查,充分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后,最终由贝墩镇政府审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送达。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决定表示认可,主动缴纳了罚款,现已顺利结案。
同时,和平县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行使执法监督权力,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处罚适当,是一宗典型的符合行政法律规范的行政执法案例。本案的成功办理,标志着和平县辖区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功落地,为其他乡镇落实落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起到了示范作用。
两个多月来,和平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深化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总体部署,以完善提升乡镇治理能力、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以强化乡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主要任务,全力推动彭寨镇、贝墩镇打造履职顺畅、机制健全、运转高效、服务到位的乡镇改革示范点,努力为乡镇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落地落实立标杆、树样板,有效巩固了乡镇体制改革成果。
本次乡镇体制改革,大力推动执法权下移,和平县政府于今年4月下发了公告,通过授权方式,将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行使的279项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下放乡镇行使,为做好行政执法权承接,该县以密切协调配合、严格规范执法、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多措并举,大力推进示范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据介绍,和平县将持续推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全面落实落地落准,精准解决乡镇基层执法难题,推动乡镇基层人民政府坚持依法行政,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