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法院执行局:执法“微镜头”凸显为民温度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东源县法院执行局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内生动力,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既有高度又有温度、既接地气又聚人气。
【镜头一】
跨省执行车辆扣押任务
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进行了保全查封,被执行人明知该车辆已被法院查封,依然对该车辆进行恶意转移,以不过户债权车的方式,低价出售给广州某车行。申请人了解到该车辆位于广西玉林市后,向东源县法院及时反映该车辆动态。2021年6月10日,东源县法院在收到线索后迅速组织执行干警前往广西玉林市对该车辆进行扣押。
通过当地法院协助发现,该车辆现在实际控制人非案件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与其讲明案件情况和车辆情况,释明法律关系,引导其通过法律渠道向车辆交易方维权,维护其合法权益,车辆控制人遂同意配合执法,将车辆交予干警扣押,本次执行任务圆满完成。
【镜头二】当事人锦旗点赞
2021年7月1日,中国农业银行东源支行代理人将一面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向东源县法院干警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据了解,中国农业银行东源支行向东源县法院申请执行19宗借款合同纠纷款项,金额约274万元,这些案件大部分属于没有被执行人联系方式、找不到其所在地并且断月供半年以上的情况,因此东源支行认为追回案件款项的希望不大。
为了能尽快执结案件,保护当事人权益,执行局干警通过下乡走访、联系被执行人亲属及朋友等途径寻找到被执行人,运用扣押被执行人财产、说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等多种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多名被执行人意识到不履行生效判决后果的严重性,在执行局干警帮助下,与中国农业银行东源支行沟通,通过调解或者限期支付全部履行款的方式履行赔付义务。最终,6宗案件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同意分期履行,另13宗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镜头三】
刚柔并济化解腾房困局
执行难,腾房交付更是执行过程的难中之难。在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朱某修、朱某梅名下位于源城区万隆公园壹号的住房被依法拍卖,但朱某修却以各种借口不肯搬迁,并扬言谁敢住进来就让他永无宁日,案件因此陷入困局。
为降低执行风险,避免矛盾激化,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做好双方思想工作,20多次电话沟通,多次上门协商,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因涉案房产是被执行人唯一住房,被执行人也反映现阶段自身已无钱租房,借无可借,执行法官从优先保障买受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当前实际困难提出解决方案,一方面促成买受人与被执行人就房屋内家具、家电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由买受人支付价款一并买下;另一方面,在被执行人腾房之后法院将为其发放租房补助款,保障其基本居住条件。被执行人最终自愿腾房,案件得以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本报记者 刘烨华 通讯员 成勇 陈华成 卓夏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