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个月恶意仅退款399件商品被抓
自以为发现省钱捷径,女子利用平台售后规则,3个月内对399件商品申请仅退款,恶意骗取商家商品被抓。10月9日,上海闵行警方向记者披露破获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平台漏洞骗取商品自用,涉案金额8000余元。自6月以来,王某多次在该平台下单购物,并以“不喜欢/不想要”等多种理由申请仅退款。实际上,王某对于多个“不喜欢”的商品,在后续仍下单同款商品十余次。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新京报》)
黄剑锋
3个月、近400件商品、8000余元,还只逮住一头羊使劲薅,这名女子的脑回路,也是没谁了。本来是想吃商家的,没想到一下子就变成了吃“国家”的,还可能不小心混上“编制”,附带喜提案底一份,这羊毛薅的,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当然,我们也不要以为商家是傻子,你以为人家没发现?不一定哦,也许人家等的就是达到立案金额!生鲜产品,一定要去市场现场买,反正我是信不过那些什么“河马先生”“小象先生”的,因为我都不知道我刚下单的那条鱼,送达之前是不是已经在“仰泳”。
黄世军
你说这人也是,3个月“仅退款”399件,平均每天4件多,比上班打卡还勤快。要是把这股子钻研劲儿用在正经搞钱上,说不定8000余元早赚回来了,还犯不着进局子。这案子有意思的地方还在于,它踩中了“仅退款”规则的一个灰色地带:单笔金额小、频次高、理由模糊,平台风控容易出现纰漏,商家维权成本高。王某正是吃准了这一点,把“系统漏洞”当“省钱捷径”。但从法律角度看,399次、8000余元,已经不是“占小便宜”能洗的了——主观恶意明确、行为模式重复、金额累计达标,诈骗罪认定没毛病。这个判例也给所有“薅羊毛上瘾”的人敲了警钟:别把平台的宽容当软弱,别把规则的善意当提款机。
陈剑州
我平生最讨厌耍小聪明、贪小便宜的人。那种活不起的样子不算什么大奸大恶,但见了就像吃了苍蝇一样,不会死却恶心。上海女子这种恶意仅退款行为其实不是个例,它的危害在于,不仅直接损害中小商家的合法权益,造成商家货款两空、经济受损,还会严重扰乱电商市场秩序。这样的人多了,平台就会收紧售后规则,最终损害的是全体消费者的便利权益。对于此种行为,一定要严厉打击。我也找了个案例,想给那些大聪明看看:湖南的谭某网购榴莲、车厘子,收货完好后用AI生成水果腐烂图片,谎称坏果申请仅退款,收到退款后把水果转卖。他4个月作案100余起,涉案金额1.6万余元。法院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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