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编排名第一被递补
去年下半年,王依(化名)报考黑龙江七台河市桃山区桃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生岗位。今年1月,她以综合成绩61.13分位列岗位第一,出现在拟进入考察人员名单。4月,当地发布新公告,另一名考生以57.78分进入考察与体检名单。而此前公布的招聘公告明确“不进行递补”。在王依多次反映要求“还回事业编制”后,6月8日,该岗位被公告取消。
当地桃山区人社局承认是“相关业务责任人资格审核把关不严”;卫生健康局也表示“资格审核把关不严的工作人员因涉及违规违纪行为,已被立案调查”。(据《华商报》报道)
看完这则新闻,我的第一反应是一个词——“恶意夺冠”。当然,这不是黑龙江七台河一个地方的问题。今年4月,云南玉溪一则事业编招聘被质疑“萝卜岗”——岗位条件精准限定“省运会二三名、玉溪户口、退役运动员”,被网友戏称为“寻人启事”。这些事件共同指向一个问题:考编制度的程序正义,正在一些地方被悄然侵蚀。按说这个时候,最体面的收场是,该入职的第一名依然入职,该问责的问责,但他们偏不,他们选择了技术含量最低的招数——直接把桌子掀了,解决提出问题的人,顺带把问题本身也解决了。清零是清零了,但社会对这场考编的信任,也被“清零”了。
王依“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拿下第一,公示、考察一路绿灯,临门一脚被告知“不符合入职资格”——可报名时审查过了,笔试前审查过了,面试前又审查过了,偏偏要等她欢喜一场才说“我们看走眼了”。更荒唐的是,招聘公告强调不递补,最后比她低3.35分的人却在同一岗位被公示了,被追问后又一纸公告取消岗位,让整个招聘流程归零。
当地人社和卫健部门轻描淡写一句“审核把关不严、已立案”,就算交代了?机关连环审验的漏洞,凭什么让考生用前途买单?递补操作有没有猫腻,也该给个说法,而非一句“取消”了事。程序正义不是考生长出来的,是招考单位守出来的——连自己定的规矩都守不住,又有什么资格筛掉信它的人?
2021年,内蒙古一银行员工挪用11名储户220万元存款并挥霍,银行认为是个人行为,拒绝担责,一审法院竟然也判储户败诉。两个案例领域不同,但逻辑相通:公共机构内部管理出问题,最终后果却由无辜个人买了单。
此案中,比“审核不严”更诡异的是,王依被取消资格后,竟有另一名考生以更低分违规递补。审核失误“恰好”让王依出局,又“恰好”让另一个人补位。这种操作怎能不让人提出质疑(想入非非)?
公权力的运行应以审慎和负责为底线。涉事部门仅问责基层工作人员,对决策责任避而不谈,也对“补位”原因无可奉告,难以让人信服,也必将引发更大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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