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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2025-02-28 11:00:07 来源:

(2025年2月14日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8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河源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全面推进实施“百千万工程”,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化拓展“两个联系”,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不断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以高质量代表工作助力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为河源加快实现绿色崛起贡献代表力量。

一、牢牢把握人大代表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坚持党对人大代表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代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依法做好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认真做好向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工作。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调研,为2026年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做好准备。

2.加强人大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代表学习培训的“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代表履职的必修课、常修课,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3.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代表法修改颁布实施后,以学习宣传贯彻代表法为主题,加强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代表法的宣教活动,让全社会都认识、了解代表法,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支持和保障代表法有效实施。

二、认真做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组织服务工作

4.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河源代表团的服务保障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为代表出席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做准备。提前了解代表拟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情况,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协助组织省人大代表认真研读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做好代表团赴穗接待以及代表联络与议案建议等服务保障工作。

5.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为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做好会前调研、视察等组织协调工作。提前了解代表拟向大会提出的议案建议情况,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协助组织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认真研读讨论代表法修正草案。做好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赴京中转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

三、深化和拓展“两个联系”

6.完善“两个联系”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河源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工作制度》《河源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河源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的意见》等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代表及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全覆盖。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联系活动顺利开展。

7.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机制。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邀请提出相关建议及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列席会议,注重邀请基层代表列席,鼓励代表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提高发言质量,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8.深化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参与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评估等工作,多渠道听取代表意见。组织提出相关建议和熟悉相关议题或者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代表建议重点督办等活动,开展执法检查时至少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参加。健全代表参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等工作机制。

9.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人大代表工作。认真落实《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闭会期间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支持和推动国家机关健全联系代表的制度机制,通过办理代表建议,邀请代表参与相关调研座谈和代表专业小组活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加强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

10.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组织代表深入宣传党中央大政方针、宪法法律,带动群众在本行业本领域认真贯彻落实;紧扣市委中心工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围绕人大立法、监督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把群众所思所盼所愿体现到相关建议和审议发言中,推动从法律上、制度上解决问题。

11.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形式。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安排,组织参加代表小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执行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有机融合,通过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与所在行业、相关领域群众面对面深入交流。用好代表联络站和省数字人大民主民意平台、代表工作系统,积极推广使用“粤人大”“粤当家”,鼓励采取创新特色做法,保持与群众线上线下经常性联系,健全人大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支持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河源团的省人大代表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扎实组织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

12.深入开展人大代表主题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为更好擦亮代表主题活动品牌,全市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行动,开展“察民情惠民生助力百千万·人大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按照“集中一个月、履职贯全年”的原则,广泛动员代表更好履职,助力“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目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示范带动作用,化解基层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积极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完成。同时,鼓励各县区、乡镇人大结合各自实际,可选取在本行政区域内有共性、可共推的其他项目融入主题活动,形成代表联动履职的整体效益。

13.持续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进一步落实联络站相关工作机制,规范网上代表联络站设置、信息录入及使用,及时组织人大代表进驻网上联络站,强化联络站线上线下一体化建设,完善联络站民主民意表达平台作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广泛凝聚共识,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持续开展代表联络站提档升级活动,推进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作基层联系点等共建共用,推动完善园区、行业(专业)等特色型联络站,着力发挥现有两批河源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典型站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推动镇街、村居代表联络站从“重建设”升级到“重使用”,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推动县乡人大因地制宜探索民生微实事立办制,采取代表“随手拍”、代表联络站联系函等方式,及时交办代表发现或群众反映的“关键小事”。

14.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小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河源市八届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直接联系市人大代表安排》,采取“专(工)委+代表专业小组”的联动方式常态化开展代表活动;持续加强全国人大代表小组第9组、省人大代表小组及市人大代表小组建设,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大局,聚焦高质量发展和民生保障,进一步增强代表小组活动实效。

15.精心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常委会工作安排,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组织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围绕我市美丽圩镇建设“百镇攻坚行动”推进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做准备。年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组织驻河源的全国人大代表和河源团的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让代表更加全面了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的情况,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为代表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作准备。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要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精心拟定工作方案,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五、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内容质量和办理质效

16.持续推动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质量。协助“一府两院”定期向代表通报有关工作情况,提供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汇编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为代表提供学习参考。积极引导代表按照《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指引》要求,将履职活动成果转化为高质量议案建议。落实代表建议预提交制度,组织专业力量提前对大会议案建议进行初核,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

17.推动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工作流程,加大交办工作的时效性与精准度。组织召开市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推动承办单位切实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真诚务实沟通,加大邀请代表一起深入调研、一起推动解决问题的力度,营造代表与承办单位同心同力、共商共办的良好氛围;加强跟踪落实答复事项台账管理,适时向代表反馈落实进展情况。推动承办单位坚持问题导向,系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有针对性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措施。

18.构建全方位多层级督办机制。做好常委会重点督办、常委会领导年中督办代表建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督办对口联系单位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机制,把准重点方向、形成工作闭环,汇聚“提、办、督、激”合力,推动承办单位实现重点办理一项代表建议、解决一个方面问题、促进一个领域工作,把高质量建议办理成果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

19.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统筹管理。加强代表建议的综合分析、专项分析、专题分析,挖掘代表建议蕴藏的民意民智。继续开展代表履职和代表建议办理优秀案例征集评选,加大优秀案例的宣传力度,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六、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管理

20.加强人大代表作风纪律建设。督促代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按时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会议纪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闭会履职活动期间,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不得利用代表职务谋取私利,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21.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记录和报告制度。依托省数字人大系统及河源市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开展代表履职登记。及时记录和整理代表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列席常委会会议、提出建议、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情况。坚持常态化开展代表报告履职情况,推动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制度。

22.依法做好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变动情况。

七、强化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保障

23.加强学习培训。上半年,围绕学习贯彻代表法、提升履职能力等主题,分别举办驻河源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班。大会期间,结合代表履职需要,举办市人大代表专题学习。积极引导代表通过“粤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系统开展自主学习,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组织驻河源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大或省人大举办的代表学习培训。

24.加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向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印发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工作计划,向市人大代表订送《中国人大》《人民之声》等报刊,帮助代表了解常委会工作安排和人大工作动态。做好代表知情知政服务工作,会同“一府一委两院”定期为代表提供政情材料和工作信息。

25.加强人大代表履职宣传。依托市主流新闻媒体和河源人大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生动展现新时代代表风采。加强对代表履职故事、代表联络站运行、代表小组作用发挥等素材征集,加强对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代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情况,讲好河源人大故事,讲好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鲜活故事。

26.加强人大代表工作队伍建设。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切实加强代表工作部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始终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用心用情服务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发挥作用。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严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

八、加强人大代表工作部门纵向和横向联系联动

27.深化构建人大代表工作协同联动格局。加强向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的请示汇报,争取对我市人大代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坚持系统观念和系统思维,密切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协同,加强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工作部门之间的联系交流,坚持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共同树牢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形成代表工作合力,稳中求进推动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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