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
2024-01-09 1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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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协商通过,不是八届市政协委员的下列人员,列席和邀请列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一、住我市的省政协委员;
二、历届市政协主席;
三、会议秘书处副秘书长;
四、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正处级单位负责人;
五、市政协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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